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526/2023-732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资规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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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非法采矿案

发布时间:2023-11-0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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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资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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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非法采

 

我局经巡查发现,秦某涉嫌非法采矿,经过现场勘测、调查取证等一系列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秦某20223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将施工产生的石料外运并出售

二、调查后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

秦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施工产生的石料外运并出售非法获利40770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非法采矿事实。

三、案件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19号)矿产资源类序号19的规定,决定责令秦某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0770对秦某非法采矿行为处罚款12231元。

四、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秦某已履行全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