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216953/2023-731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文件名称:浙江朗润电气有限公司年产64000万件车用线束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3〕21号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衢环柯建〔2023〕21号朗润.doc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