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307671925H/2022-7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6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2022年4月17日,本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网络交易行为情况移送函》后对邵某某经营的店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无照经营Shiseido资生堂红腰子红妍肌活精华露免疫力肌底傲娇精华液(75ml)货值金额424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4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进口化妆品包装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壹万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