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77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成文日期: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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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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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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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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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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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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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柯城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作用,重点围绕村集体和群众增收、人才引育和技能培训、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援建,着力打造2-3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和若干标志性援建项目。

二、实施步聚

(一)调查摸底

1.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各乡镇(街道)根据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要求,在本辖区范围内充分摸底,了解村庄基础条件、产业培育导向等情况,并根据村庄实情,从环境整治、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前期进展及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编制村庄发展规划。

2.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援建项目的要求,在本辖区范围内摸底能为村集体和群众增收、科教文卫等领域合作的项目。

(二)逐级申报

各乡镇、街道对意向村庄的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和充分研判,遴选申报,标准如下:

1.优先在我区“诗画风光带”沿线范围内和区里确定的未来乡村名单里选点,交通便利、 建设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

2.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发展意愿迫切,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村庄已制定或正在制订发展规划,已开展项目谋划,并有序推进实施,项目实施有相应资金配套(含政府性投入和社会性投入)。

4.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建设内容,明确功能定位,具备清晰完整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完成时限(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绩效目标、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内容,具备持续产出的前景条件。

申报资料包括:

1.申报请示;

2.《柯城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表》(附件1);

3.《柯城区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

4.山海协作援建项目任务建设方案(附件3)。

(三)遴选确定

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申报的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按以下程序进行遴选确定:

1.根据申报材料提交情况,围绕村庄基础条件、产业培育导向、项目投资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向支援地区推荐走访考察点;

2.会同山海协作支援地区共同开展实地走访考察;

3.组织余杭区、临平区发改局和柯城区相关部门对初选项目进行会审;

4.柯城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根据实地查看和会审情况提出资金安排方案报区分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征求支援地发改部门意见。

(四)实施监管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督促项目所在村庄2月底前对项目涉及的立项材料、公示材料、预算表、施工合同、招投标程序等项目前期材料收集整理并严格把关,申报乡村振兴示范点的还需完成村庄发展规划编制。确定的援建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点,每月30日前上报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