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柯政办通〔202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主要内容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故决定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应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柯医保发〔2019〕9号)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