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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526/2022-677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资规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7-26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涉嫌非法占地情况的调查报告及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日期:2022-07-26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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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涉嫌

非法占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案    由: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立 案 号:衢自然资规(柯)立字[2022]第1号

调查机关:衢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承办人员:傅强、吴放

调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当 事 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巡查发现线索,通过初步调查确认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涉嫌在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占用土地修建移民广场,该行为涉嫌非法占地。经局领导批准,于2022年4月1日立案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2年4月1日,承办人员针对违法线索进行初步调查。2022年4月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至2022年4月30日,现违法事实已查明。

违法当事人基本情况

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30802ME02082917。

调查经过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制作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询问笔录,委托浙江时云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制作现场勘测笔录。

主要违法事实

通过现场勘查、勘测、拍照和制作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及土地利用现状认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定查明的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21年6月开始擅自在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占用2430.9平方米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可调整果园2430.9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田2430.9平方米)修建移民广场。

以上事实主要有下列证据材料证实:1、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干部的询问笔录;2、非法占地现场取证照片;3、现场勘测笔录;5、柯城区华墅乡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6、柯城区华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等。

违法性质

综上调查情况,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21年6月起擅自在柯城区华墅乡刘坂村占用土地修建移民广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规定,拟对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责令恢复非法占用的土地原状;

3.对华墅乡刘坂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2430.9平方米可调整果园处以每平方米22元的罚款,共计罚款53479.8元。

同时建议华墅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以上处理意见请提交集体会审。

承办人:

衢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2022年5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信息来源:资源规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