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77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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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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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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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0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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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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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协作中心
各乡镇、街道:
为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区山海协作乡村振兴工作,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关于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建设相关要求,通过山海协作援建资金的撬动作用,改善基础设施、增强功能配套、提升乡村风貌、强化产业支撑,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标志性援建项目,有效促进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乡镇、街道根据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和援建项目建设要求,在本辖区范围内充分摸底,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掌握村庄基础条件、产业培育导向、项目投资规模、资金筹措途径、前期进展及村两委班子队伍建设等情况。
(二)逐级申报
各乡镇、街道对意向村庄的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和充分研判,遴选1-2个村庄(项目)申报,遴选条件、标准如下:
1.优先在我市“诗画风光带”范围内选点,村庄具备较好基础,发展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
2.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发展意愿迫切,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村庄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具有产业发展潜力,产业培育方向清;
4.上报的建设类项目应当是相关指标已经获批或当年6月底能够获批、确定可以实施的项目。
5.不宜选择已被重点开发并被列入国家和省级旅游景区的村庄。
申报资料包括:
1.申报请示;
2.《柯城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表》(附件1);
3.《柯城区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
4.山海协作援建项目任务建设方案(附件3)。
(三)遴选确定
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遴选确定:
1.根据申报材料提交情况,围绕村庄基础条件、产业培育导向、项目投资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向支援地区推荐走访考察点;
2.会同山海协作支援地区开展实地走访考察;
3.组织余杭区、临平区发改局和柯城区相关部门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
4.柯城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根据评审情况书面征求支援地发改局意见后研究确定援建乡村振兴示范点、援建项目方案报区分管领导审批。
(四)实施监管
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督促项目所在村庄3月底前完成发展规划,对项目涉及的立项材料、公示材料、预算表、施工合同、招投标程序等项目前期材料收集整理并严格把关。加强项目进度跟踪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确定的援建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点,每月30日前上报进度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所在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当年9月底前不能启动或相关指标当年6月底前无法获批的,2年内不再安排援建资金;给市区对山海协作考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3年内不再安排援建资金。
2.今年将从上报项目中筛选优质项目参加市级项目谋划擂台赛。入选市项目谋划擂台赛优质项目的,申报安排市级援建资金;未获市级援建资金的,从区级援建资金给予安排。
3.请各乡镇、街道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谋划和筛选,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柯城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协作科陈小燕,联系电话13957028852。
附件:1.《柯城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表》
2.《柯城区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申报表》
3.《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建设方案(目录)》
4.《柯城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