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21N/2022-642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一、事项名称
自主创业登记
二、对象范围
自主创业的劳动者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11号)。
四、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
(一)《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一份;
(二)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一份;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四)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一份。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结果送达
短信或电话通知是否登记;自行领取或快递(就业创业证)。
九、办理结果
登记信息录入系统;申请人有需要的,打印就业创业证
十、结果送达
短信或电话通知是否登记;自行领取或快递(就业创业证)
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0-3087507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