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宏良、邱剑和党组书记、局长龚晓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陈宏良、邱剑、龚晓同志并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4日起,对陈宏良同志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邱剑同志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龚晓同志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衢州市柯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奕娇
审计组副组长:宁晓敏
审计组成员:陈辰(主审)、丁余霞、邱家瑞、余章旭
附件:1.审计承诺书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4.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5.陈宏良同志、邱剑同志、龚晓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