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307671925H/2022-81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5 |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11330802307671925H/2022-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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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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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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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为高质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效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1月15日
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浙委办发〔2022〕47 号 )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试行)。
一、会审范围
本方案所称会审是指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竞办”)根据申请,对政策制定机关起草的重大政策措施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会同政策制定机关,组织相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开展联合审查,为政策制定机关提供审查意见的活动。
上述所称的重大政策措施,是指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市公竞办认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交会审的政策措施。
二、会审流程
(一)组成会审小组。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在坚持“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由市公竞办组织会审小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会审小组成员包括政策措施起草单位牵头业务负责人及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各指定至少1-2名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人才库成员,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专家,具体参加会审人员由市公竞办确定。
(二)会审需提交的材料。政策制定机关申请会审时,应向市公竞办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函;
2.会审申请表;
3.政策措施文稿;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会审的形式。可选择文本会审、浙政钉工作群线上会审、视频会议会审、线下会议会审等多种形式。以线下会议形式开展的会审,由政策制定机关组织会务工作。
三、会审意见形成及效力
会审小组成员单位依据责任分工 (见附件1),遵循依法、民主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意见。市公竞办根据会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形成初步会审意见,并经会审人员确认后,出具会审意见。单个政策措施的会审,一般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参考市公竞办出具的会审意见,修改相关文件,并作出最终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承担相应责任。政策制定机关将作出的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连同修订后的政策措施及时抄送市公竞办。
四、其他规定
(一)市公竞办应当建立会审工作台账,及时登记会审申请,记录会审办理进展情况,总结会审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机制,不断改进会审工作方法。
(二)参加会审人员(含参与会审的第三方机构及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会审工作中涉密文件和介质以及未公开的内部信息,要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
(三)本办法由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
1.会审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分工
2.会审申请函
3.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申请表
4.衢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