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75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资规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
发文字号: | 柯自然资规函〔2022〕1号 | 有效性: |
/2022-75601
资规分局
2022-12-14
柯自然资规函〔2022〕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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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资规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资源规划分局
樊中水委员:
关于你在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建议的提案》(第90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详细的研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职责明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农田建设工作,建立市级农田建设项目主审专家库,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区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招标、项目实施及项目日常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在亩均投资约2000元,因受资金限制,一般是在土地垦造好的地块上按照“填平补齐,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做适量的工程,一般以硬化机耕路、完善水利设施为主,在耕地地力提升上所用资金不多。
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按照《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执行,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完工验收,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针对在与您电话沟通中,您所说的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政策内容等,我局重新草拟了新《柯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并于4月15日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召开了征求意见讨论会,并将您提出的几项建议综合考虑到政策文件上。该意见将于近期经区领导审阅后下文,柯城资规分局承诺待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发您阅知。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