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413/2022-7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尊敬的王靓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合理完善学龄幼儿录取方式的建议》(第121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柯教〔2021〕102号),柯城区2021年招生是分批次进行报名录取的。第一批次是新华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教工幼儿园、玉龙幼儿园5所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次是公办幼儿园分园、银河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第三批次是其他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根据录取办法,2021年柯城区只有5所公办幼儿园是根据幼儿的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录取,其他公办园则是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幼儿人数若未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幼儿人数若超出计划招生人数,综合考虑幼儿户籍、家庭住址、出生年月等因素进行自主录取(以地址为第一要素)。
《衢州市发展学前教育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要求积极推动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建设。柯城区已经在积极探索服务区制度建设,2022年春季九龙幼儿园和新华幼儿园通荷园区已经试点采用服务区制度录取办法,以住址为第一要素,综合考虑家庭住址、幼儿户籍、出生年月等因素进行录取。2022年秋季,柯城区将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招生录取办法,让招生录取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注,欢迎继续关注并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