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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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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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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衢州市加快推进“政银合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0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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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委改革办、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数局发函〔2022〕5号)要求,为破解偏远山区群众不会“网上办”、无法“就近办”等痛点堵点,深化政银合作,发挥农商银行系统基层服务网络优势,贯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偏远山区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结合衢州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大数据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6月底前完成衢州市加快发展县“政银合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争取衢州典型案例全省领先。

    二、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衢州市营商办会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衢州管理部联合印发《衢州市加快推进“政银合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倒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衢州市“政银合作”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进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责任单位:市营商办、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衢州管理部、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5月20日)

(二)事项梳理。根据“一村一策”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梳理信息,确定拟接入2.0事项清单,制定政务服务空白村和薄弱村解决方案,填写【附件3】一村一策调研统计表。各地有关设备的办件量将作为考核便利化覆盖率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5月26日)

(三)上线测试。完成农商银行柜面、自助机、移动Pad设备的软硬件调试;根据事项梳理清单,完成事项认领及人员权限配置,设备开通;在农商行网点组织树基础上补充配置基层网点,完成关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5月30日)

(四)跟学培训。各县(市、区)营商办牵头,联合各地农商银行进行业务梳理并通过现场培训、制作培训文档、视频等多种方式完成工作台系统操作培训和业务办理跟学、培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6月10日)

(五)案例上报及宣传推广。组织政务服务空白村、薄弱村进行多端、多事项、多场景典型案例搜集、上报。各地根据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媒体宣传报道,并在农商银行各网点铺设宣传物料,张贴指引规范。(责任单位:市营商办、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衢州管理部、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厘清工作职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空白村和薄弱村改造工作的跟踪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改造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联动推进。市营商办、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衢州管理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推进;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要强化对本地区事项的梳理,按照一村一策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攻坚空白村和薄弱村的改造升级,达到可办事项多、办事体验好、办事方便的“绿色村”目标,合力推进加快发展县政务服务便利化全覆盖。

(三)加强工作报送。5月底前,各县(市、区)汇总工作进展每2周(周四下班前)报一次进度;6月底前,每周(周四下班前)报一次进度。周报要完整描述工作成果、成效数据。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营商办、农商银行要高度重视“政银合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围绕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由市营商办督查处联合农商银行对各县(市、区)事项梳理、跟学培训、宣传推广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市营商办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晾晒,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年度综合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