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174857/2022-81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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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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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公职律师跨部门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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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柯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中法办发20214号)、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浙委法办发20213号)、市两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衢委办发2018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结对共享,打通使用。优化全区公职律师资源配置,落实好“两个原则”。按照“职能相近”原则,对部门的公职律师进行统一调配,将数量充裕部门中的公职律师结对到职能相近、且未配备公职律师的部门,让其能在熟悉的职能领域内实现对口结对、效能输出;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由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为应配未配的部门安排跨部门公职律师使用,确保该部门有1名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明确职责,主动作为。公职律师履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承担的职责,可以受结对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下列法律事务:(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二)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三)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四)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五)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七)结对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明确义务,加强管理。各部门要抓好公职律师执业管理,公职律师接受所在或结对单位的律师年度考核;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执业监督;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自觉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研讨交流等活动;《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压实责任、落实保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公职律师跨部门使用机制,确保相应的履职保障,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相互衔接、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区依法治区办要切实保障公职律师跨部门使用机制的有序推进,为全区公职律师培训申请、跨部门使用、执业保障等提供便利,加速推动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壮大。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