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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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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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柯司〔2021〕26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1年深入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检查,全年出动735人次,检查医药机构194家次,共追回违规费用570余万元。开展集中宣传月暨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各点进行全覆盖式现场督促、指导,截至4月30日,全区35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合计上报违规5771人次,其中新发现违规涉及2592人次,违规金额42956.52元。对全区医药机构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及《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的全覆盖培训,通过“医学堂”、8090宣讲团开展政策进经办大厅、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活动,共组织开展70余场、参与人次近万人,培训20余场。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一是加强平台管理,完善事前公示。将《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柯城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依据、政策法规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抓好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协议管理,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做到日常履约考核全覆盖。二是做好宣传培训,注重事中监管。今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我局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宣传《条例》为主题,线上线下结合,利用业务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社的宣传栏、电子屏、视频播放终端及微信等传统平台,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条例》文本、播放宣传片、发布给全区参保人的一封公开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集中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张贴海报2000余张,视频播放点超过300个,观看人群实现区域全覆盖。在原有的宣传渠道基础上,借助参保人手机号码勘误之机,通过系统平台给全区参保对象发送短信,有效提高宣传广度,拓宽对群众的普法和警示教育的宣传,将预防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共同守护医保基金。三是增强风险意识,强化事后管理。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定期统计并报送相关执法数据。

(二)抓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明确拟作出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法制审查流程及法制审查内容,确保规范合理。二是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工作,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区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以此为契机,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全过程记录的水平。抽调工作人员到市医保局参与执法,以案促学,提高执法水平。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笔记本电脑等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进执法的规范化。

(三)夯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目录和清单。按照《柯城区医保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的内容、审核的范围。按照目录中的条目、事项进行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确定局改发科承担法制审核职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制审核人员,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于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讨论决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案件的研讨会。法律顾问对我局相关合同、协议从合法性、程序性、时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人才。我局从事行政执法、法制审查的工作人员,均没有取得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且非法学专业。在开展法律法规适用、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处罚公平性审查等工作时在,缺乏专业性。二是执法文书记录欠规范。在开展督查检查过程中,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全面,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2附件3 衢州市柯城区行政许可统计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