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771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监管办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2022-77152
政务公开
监管办
2022-01-10
-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13 09:16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监管办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监管办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三审三校”责任
(一)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规范“三审三校”流程
(一)初审初校
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初审在审读全部上网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来源关、文字关、知识关,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复校
由指定分管领导担任。复审应审读全部上网稿件,在对初审修改稿进行审校的基础上,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并提出复审意见。
(三)终审终校
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担任。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上网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第三条 严肃“三审三校”纪律
(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三)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四)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