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01660/2021-598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01660/2021-59839
农业农村局
2021-09-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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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各乡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联系本地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柯城区2022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分六类,包括:①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②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含种植业“五园”基地)、③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④省农业产业技术团队、⑤良种繁育基地建设、⑥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含作业券试点等,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通知相关主体及单位,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符合申报项目条件的,将项目申报简表及电子稿于10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局农业“双强”专班陈伟,联系电话:15757079588。
附件:1. 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 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4. 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5. 省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
围绕“一县一业一策”要求,聚焦新技术、新机型,围绕新模式、新机制试点创新,开展多跨集成创新攻关,打造具有典型示范价值、起到以点带面作用的重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二、要求
(一)“一业一策”突破类项目。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全流程分析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瞄准对应环节在农机具、技术落地等方面短板弱项,绘制“一县一业”全程分析图。
(二)试点类项目。农机作业券试点、高精尖人才引育等新机制、新模式,开展试点创新和先行示范。
农机作业券试点,应整县域推进,测算作业量,明确县财政补助标准。优先支持山区县、产粮大县。
三、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26个山区县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县有财政或政策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每个县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二)试点类项目需编制试点方案。
附:1-1.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一业一策”突破
类)申报简表
1-2.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试点类)申报简表
附1-1
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一业一策”突破类)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项目突破性意义 | 先进性 | ||||
示范性 | |||||
可行性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1-2
农业“双强”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试点类)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试点目的 | ||||
试点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推广示范价值 | (解决农业“双强”行动体制机制、新模式等问题)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件2
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建设目标
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改善丘陵山地耕地和园地等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宜机化水平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投入、综合利用的原则,在编制宜机化改造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宜机化改造,建设一批道路通达、排灌顺畅、安全生态的宜机化耕地和园地,稳步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和土地利用效率。
二、建设内容
(一)地块互联互通。结合农机作业需求和地块形状,因地制宜修建田间路和生产路,各种路面的最大纵坡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修建农机下田坡道,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顺畅衔接,满足农机进出需要。
(二)土地平整优化。通过开挖回填,促进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返频次。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截弯取直等整理,满足农机作业要求。
(三)合理设置沟渠。根据水源工程情况、改造后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机通行需要。
(四)加强地块防护。因地制宜修筑地块坡面防护工程,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护坎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土坎、石坎或土石混合坎等形式,并充分考虑农机作业安全。合理建设项目地块周边溪流护岸,提升防洪水平。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需由县级统一编制宜机化改造规划,规划年底前报省厅备案;2.本项目仅限山区26县申报,第一批每个县(市、区)申报项目1-2个;3.项目实施主体为乡镇或农业经营主体;4.优先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区和受益农户多的区域开展宜机化改造,项目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亩。建设区域内若属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无“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四、补助标准
各地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省财政根据资金规模和各地需求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省级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省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附:2-1.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附2-1
丘陵山地宜机化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建设地址 | ||||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 ||||
项目建设内容 | (按照田、水、路、护统筹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件3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类: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
一、建设目标
聚焦高质量、机械化、数字化和现代化,通过项目建设,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农机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平原和丘陵山区、粮油和主导产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农艺与农机、农机化与数字化应用更加融合,先进适用农机特别是适合丘陵山区应用的智能化、小型化农机装备设施得到有效应用,着力破解产业机械化发展中的瓶颈环节,推动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
——项目纳入当地政府“一县一方案”布局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
——具备开展新设施、新装备、新技术(含数字化技术)应用试验的条件,基地库房、沟渠、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整体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宜机化,达到项目约定的建设目标。能够为1家以上农机企业新机具应用试验提供服务。
——围绕基地产业形成一套适合本地推广应用的农艺农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或作业规范)和农艺农机专家协同工作机制。
——实现1个以上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高于当地同类产业平均水平,形成机械化技术示范应用。
——基地种养殖规模、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规范》要求。
——按项目约定完成农机数字化技术示范应用。
二、建设内容
1.基地田块宜机化提升改造。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
2.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配置。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需由县级统一编制宜机化改造规划,规划年底前报省厅备案;2.申报对象为农业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服务组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3.第一批每个县限报1-2个项目。
四、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
第二类:种植业“五园”提升建设项目
一、建设目标
突出标准引领、数字赋能和农业“双强”示范,重点通过夯实生产基础、提升设施装备、应用集成技术、优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建设提升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简称种植业“五园”),达到对应省级地方标准的建设通用要求,形成设施设备先进、生产绿色高效、产品优质优价、引领共同富裕的产业兴旺样板区。
二、建设内容
1.夯实生产基础。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2.提升设施装备。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引进新设施、新机具、新装备。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配置。
3.应用集成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集成总结一套技术模式或规范标准。应用推广种植业主推技术。
4.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农业企业标准体系,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定期检测产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推广使用“浙农码”。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需由县级统一编制提升建设方案,方案年底前报省厅备案;2.申报对象为申报对象为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等农业主体;3.优先考虑已通过认定的种植业“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
四、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
附:3-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申报简表
3-2.种植业“五园”提升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附3-1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 ||||
项目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计划(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3-2
种植业“五园”提升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地址 | (具体到乡镇、村) | |||
建设规模 | (亩、袋) | |||
五园类型(打√) | □茶园 □果园 □菜园 □菌园 □药园 | |||
是否为种植业“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 | □是 □否 | |||
项目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技术支撑条件 | (主要是生产基础条件和人员条件) |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计划(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件4
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一、建设目标
依托区域产业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完备、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明显的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
1.项目列入当地政府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布局规划,提供跨区域农机服务。
2.服务能力满足当地主要农业产业机械化作业需要,服务内容和年服务量达到《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其中服务量较项目建设前一年增加10%以上。
3.场地与库棚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应有质量标准,达到项目约定的建设目标,满足机具停放、维修、培训和作业服务需要,其中:稻麦产业,按年累计作业服务面积每1万亩次不少于2000m2的标准落实用地面积;其他产业有标准的按标准落实用地面积,没标准的参照但不应少于1000m2。
4.服务中心标志标识统一,内部管理规范。
二、建设内容
1.服务中心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2.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和定位终端的购置使用。
3.制度规范制作、服务中心外观和标志标识。
三、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县整体规划布局合理、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大、已经落实用地指标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1.本项目需由县级统一编制宜机化改造规划,规划年底前报省厅备案;2.申报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
附:4-1.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申报简表
附4-1
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附件5
省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2022-2023年省产业技术团队项目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突出农业高品质绿色发展要求,重点围绕果品、茶叶、蚕桑、中药材、水产等5个产业征集申报。
二、建设内容
开展产业应用性技术集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形成产业技术链,提升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资金主要用于技术试验、生产物资物化投入、雇工、培训观摩示范、标牌制作等。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面向市级农业科研院所(区域试验站)、市县两级农技推广部门(示范基地);2.项目须明确承担单位和实施单位,承担单位原则上以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实施单位一般以主体为主;3.项目实施期限2年。
四、补助标准
各地要在申报我厅《2022-2023年省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需求》基础上进行项目筛选,市级农业科研院所可按各产业要求各申报两个区域试验站,各县(市、区)可根据要求申报多个示范基地。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资金不超过50%,单个项目补助20万元左右。
在上报项目中,各县(市、区)筛选推荐1个作为区域性示范项目,突出推广应用新技术的示范性。原则上单个项目省补资金不超过50%,单个项目补助50万元左右。
附:5-1.浙江省果品产业技术团队项目(2022-2023年)
5-2.浙江省茶叶产业技术团队项目(2022-2023年)
5-3.浙江省蚕桑产业技术团队项目(2022-2023年)
5-4.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团队项目(2022-2023年)
5-5.浙江省水产产业技术团队项目(2022-2023年)
5-6.浙江省 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申报简表
附5-1
浙江省果品产业技术团队项目
(2022-2023年)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要求,紧紧围绕“打造精品果业”总目标,以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省工节本、农民增收为导向,结合省厅发布的水果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和各地水果产业发展实际,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集成示范,提升水果产业技术水平。
二、申报内容
(一)区域试验站。对区域内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特新水果品种及配套技术进行中试熟化;区域内果树提质增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中试熟化;对本单位具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新成果进行中试熟化。通过两年的试验研究,集成相应的技术和模式,形成生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等,供生产上示范应用。
(二)示范基地。开展水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重点示范果树设施栽培技术等5方面内容,促进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1.果树优新品种配套栽培技术。开展适宜我省栽培的柑桔、杨梅、梨、桃、葡萄、枇杷、猕猴桃等果树优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果树优新品种。
2.设施栽培技术。围绕设施模式、温湿度控制、整形修剪、花果管理、肥水一体化、病虫害防控、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内容,开展果树设施避雨、促早、延后、防冻等技术试验和示范推广,减轻雨水低温等灾害天气影响。
3.果园轻简化、机械化技术。开展果园轻简化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果树宽行密植、桃“Y”形、葡萄大树冠等新型栽培模式,示范推广果园耕作、施肥喷药、修剪采摘、山地运输等果园机械化技术,实现“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
4.果树架式栽培技术。开展棚架栽培等果树架式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提高果树抗台能力,提升果树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5.高品质栽培技术。以精品生产为目标,示范推广果树控产提质、完熟栽培、地膜覆盖等品质提升关键技术,提升果品质量。
附5-2
浙江省茶叶产业技术团队项目
(2022-2023年)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建成“生态高效、特色精品”的高质量、高水平现代茶业强省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我省涉茶资源丰富、技术优势明显、人才集聚高地等优势,坚持生态化、机械化、智能化等发展方向,以生态茶园配套栽培技术、绿色精准防控、数字技术应用、“机器换人”和特色茶类发展、精深加工利用技术为重点,加快茶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研究、集成与示范,推进茶业科技和机械装备支撑水平提升。
二、申报内容
(一)区域试验站。对区域内具有推广价值的优茶叶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进行中试熟化,试验、研究、集成优特新品种选育、适制茶类品种筛选、生态茶园成套技术应用、全程机械化设备应用、数字技术应用、特色茶类加工等技术,构建茶叶产业技术链,推动先进技术示范应用。
(二)示范基地。建立示范基地,规模要求茶园面积50亩以上,开展茶叶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重点示范生态茶园配套栽培技术等四方面内容,促进茶叶生产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1.生态茶园配套栽培技术。熟化集成和示范推广生态茶园标准化建设、生态综合种养、循环套种、减肥减药、精准防控、防灾减灾、资源综合利用等单项茶园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2.机械化生产技术。熟化集成和示范推广茶园耕作、施肥、机械除草、防霜设施、茶叶采摘、鲜叶分级等“机器换人”单项关键配套技术。
3.数字茶业应用技术。示范建立集茶园光温水气、土壤养分、病虫害、茶树生长状况于一体的数字化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和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等相关设备与技术,建立基于加装数字采集控制模板和大数据应用、中央控制系统的茶叶加工数字化提升相关技术。
4.特色茶类加工与保鲜技术。熟化集成地方主产品类及特色产品创新单项技术;示范推广黄茶、花茶、红茶等特色茶类品质特征显明产品标准化加工工艺,新茶饮原料生产以及绿茶高效低碳贮藏保鲜相应技术。
附5-3
浙江省蚕桑产业技术团队项目
(2022-2023年)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政府推进丝绸产业传承发展的要求,以构建高质量高水平蚕桑产业体系和提升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特色化、工厂化、多元化、数字化发展新理念,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以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建设、发展工厂化养蚕、创新生产方式、推进资源多元化利用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推广,提升蚕桑产业技术水平。
二、申报内容
(一)区域试验站。从本区域需求出发,设计试验内容,开展桑、蚕新品种的引进试种;对区域内具有推广利用价值的桑、蚕新品种及配套技术进行中试熟化;区域内蚕桑提质增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中试熟化;对本单位具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新成果进行中试熟化。通过两年的试验研究,集成相应的技术和模式,供生产上示范应用。
(二)示范基地。开展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重点示范蚕桑机械与设施种养技术(模式)等6方面内容,促进蚕桑提质增效、省工节本、绿色发展。
1.蚕桑设施机械与省力化种养技术模式示范。示范优质杂交桑品种及草本化栽培、机械化收获和条桑养蚕技术,切桑机、快装式蚕台、轨道给桑、大蚕饲养机、自动上蔟和自动采茧机等新型设施机械,以及桑园轮伐、养蚕布局、消毒防病等多批次连续化养蚕技术与模式等,实现“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示范基地桑园面积50亩以上。
2.蚕桑种苗繁育技术示范。示范近年育成的优质、抗病、特色、专用等桑、蚕品种的高效、无病毒繁育技术;蚕种生产设施、机械与技术模式创新示范。
3.优质、特色原料茧生产技术示范。示范雄蚕、春用多丝量、抗病、天然彩色茧、丝胶茧、强桑系列等蚕桑优特新品种,专用桑园肥料、农药,以及小蚕规模共育、方格蔟营茧等技术,实现提升产品竞争力,增收增效。优质茧示范基地桑园面积100亩以上,特种茧示范基地桑园面积50亩以上。
4.蚕桑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示范新型绿色家蚕饲养消毒药剂、消毒机械等,保障养蚕安全稳产;示范杀虫灯、色板、性诱剂、食诱剂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无人机防治等桑树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推广预测预报治虫,减少农药使用量。示范基地桑园面积50亩以上。
5.小蚕工厂化饲育技术示范。示范小蚕高密度饲养,数字化、智能化温湿度控制,小蚕人工饲料育等关键技术与配套专用桑园、低成本人工饲料,切桑机、小蚕饲育机、叠式专用木框(或塑料框)等新型设施设备,进行小蚕阶段集中规模化、专业化的桑叶育或人工饲料育,实现省工降本、提质增收。示范基地饲养家蚕100张以上。
6.果桑、桑叶茶、饲料桑等蚕桑多元化利用与新型农作制度技术示范。示范果桑栽植与树形养成、大棚设施避雨促早、井水喷雾等防冻保温、病虫害防治等果桑优质安全生产技术及反季节栽培、果叶两用模式,桑叶茶、桑叶菜、桑叶面等食用桑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模式、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桑果汁(酒、膏、酱)等深加工制作技术,蚕沙、蚕蛹等废弃物利用及全产业链茧丝深度开发等技术及模式,提高蚕桑资源循环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示范基地面积30亩以上。
附5-4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团队项目
(2022-2023年)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道地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原则,以新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做好中药材优质种苗繁育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生态种植模式、绿色防控技术、产地精深加工、数字化赋能、生产全程质量追溯等,切实提高中药材产业科技支撑水平和现代化生产能力,推动中药材产业向高质量提升发展。
二、申报内容
(一)区域试验站。对区域内的“浙八味”、新“浙八味”等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及配套技术进行中试、熟化,形成生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等。对区域内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药材进行适应性的试验示范,明确品种特征特性和品质成份,研究相关配套栽培技术。通过两年的试验研究,集成相应的技术和模式,供生产上示范应用。
(二)示范基地。
1.中药材优质种苗繁育技术示范。示范推广近几年育成的铁皮石斛、灵芝、杭白菊、黄精、三叶青等药材品种,通过组培快繁、提纯复壮等关键技术建立健康种苗繁育基地,配套育苗基质、苗床、温湿度调控等设施设备,提高良种的应用率。
2.中药材优质高效标准化技术示范。开展土壤及有机肥检测,示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提升药材品质;示范推广全程标准化技术、仿生态栽培技术、最佳采收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示范应用生产全程质量追溯管理技术。
3.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示范杀虫灯、色板、昆虫性诱剂、蜜源植物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天敌友好型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覆盖除草技术,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药、用肥技术水平,减少用药次数和农药使用量。
4.中药材生态种植模式示范。示范推广中药材间作绿肥覆草增肥技术、无烟草木灰技术、生物有机菌肥技术,示范推广粮、菜、林等间套作中药材、水旱轮作等模式,确保药材绿色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节本增效。
5.中药材产地绿色初加工技术示范。提升中药材采收后在产地的初步加工处理技术,积极开发药食同源的系列健康养生产品,加强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加工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品牌包装、健全生产记录、数字赋能等,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附加值。
创建“道地药园”省级示范基地的优先安排。
附5-5
浙江省水产产业技术团队项目
(2022-2023年)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切入点,按照推动我省渔业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一批品质优、需求大的水产良种以及生态高效、机械化、数字化养殖模式与技术,促进良种良法配套、绿色模式普及、数字渔业发展、渔业机械应用、品质品牌提升,有力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二、申报内容
(一)区域试验站。对区域内推广应用价值好、消费市场需求高、养殖发展前景广阔的水产新品种和优良品种,尚待改进优化的模式和技术,具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新成果进行中试熟化。通过两年的试验研究,集成相应的技术和模式,为市场化、规模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典型示范。
(二)示范基地。
1.种业提质增效配套技术示范。围绕我省水产养殖主推品种,开展优质高效新品种的引进和生产性能测试;集成示范种质创建、提纯复壮、规模化繁育、中间培育及配套健康养殖技术,实现提质增效。
2.工厂化设施化养殖技术示范。以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为导向,推广陆基工厂化、设施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浅海围栏养殖等养殖模式与技术。重点聚焦机器换人效率提升、养殖生产各环节机械、设施应用效果对比,新机器新装备应用试验示范,形成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技术体系。
3.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技术示范。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养殖、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海淡水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浅海贝藻筏式养殖、大水面生态洁水渔业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形成标准化养殖管理技术规范和典型案例,探索构建品质优化和质量管理体系。
4.稻渔综合种养和渔菜共生技术示范。重点推广稻-虾(青虾、克氏原螯虾、红螯螯虾)、稻-鳖、稻-鱼等稻田综合种养模式以及茭白、莲藕等经济作物和水生动物共生模式,制定操作流程图、技术明白纸。加强良种选育繁育、种养品种选择、种养殖管理、减肥减药、绿色防控、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等环节的研发与示范,强化农机农艺与渔技的有机衔接与融合,推进标准化生产、智能控制、远程诊断等技术在种养结合领域的应用。
5.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示范。根据水产养殖主导品种病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以生态循环、质量安全、集约高效、节能减排为导向,集成和示范推广苗种疫病检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水质调控、绿色渔药、疫苗免疫等病害预防技术,强化病原诊断、药敏试验与精准用药,规范“三项记录”和投入品使用,建立合格证和追溯制度。
6.优质水产品产销一体化生产模式示范。示范优质水产品全程可控、可追溯的养殖生产模式与技术,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生产、加工产品研发、品牌创建和提升、渔旅融合发展,实现优质水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实现优品优价,提高附加值,丰富百姓餐桌对于高品质水产品的差异化需求。
7.机械化数字化渔业模式应用示范。将机械化、数字化技术应用示范于种业提质增效、工厂化设施化养殖、生态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与渔菜共生、养殖用药减量以及产销一体化等模式中。实现水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和数字化、自动化管理;实现智慧养殖一场覆盖;实现产销一体化。
附5-6
浙江省 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是否区域性示范项目 | |||||
项目承担单位 |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 (明确合作社等实施单位或具体乡镇、村,具体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 |||||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计划(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级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 | ||
主要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技术推广应用示范价值 | ||||||
技术支撑条件 | (主要是生产基础条件和人员条件) | |||||
省补资金使用计划 | 注: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具不再享受项目补助。 | |||||
项目绩效目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 |||||
附件6
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一、建设目标
(一)农作物。重点加强种子(种苗)基地基础设施、生产加工、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畜禽。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库),提升畜禽生产能力、品种质量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能力。项目实施后,我省的生猪等主要畜禽种源能基本满足省内需求,种畜禽生产性能有效提高,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水产。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项目建成后,种质资源保存条件、扩繁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优质亲本和种苗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其中优质亲本供应能力提高20%以上(仅原良种场),优质苗种生产能力提高30%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农作物。
项目重点支持种子基地实施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农机具等;种苗基地加工车间、玻璃育苗温室、连栋育苗大棚、种子检验室等土建工程建设,以及种子加工流水线、种子常规检测仪器、种子种苗配送车以及播种机等配套的农机具等购置。支持种子企业加强种子繁育、加工包装、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等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种子基地建设种业园区,完善种子加工及仓储设施。
(二)畜禽。
1.种畜禽场新建、改扩建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场区道路、围墙、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和臭气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防疫等设施设备,种畜禽引进更新,配备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良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操作(监控)系统等数字应用系统。
2.资源保护场(库)新建、改扩建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以及场区道路、围墙、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和臭气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防疫等设施设备,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收集更新血统,配备先进的生产、保种管理等数字应用系统。
(二)水产。
1.省级原良种场建设内容。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要点》的规定,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赋能等。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亩,具体包括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选育池、产卵孵化池、种苗培育池、饵料培育池、尾水处理池等基础设施,以及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和数字化配套设施等。
2.省级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赋能等。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具体包括亲本引进保存池、产卵孵化池、苗种培养池、饵料培育池、尾水处理池等基础设施,以及仓库、档案室、资料室、办公室、检测实验仪器和数字化配套设施等。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需由县级统一编制宜机化改造规划,规划年底前报省厅备案;2.项目申报主体需取得相应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或具有与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和生产技术能力,并取得相关建设或用地等许可。
四、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县财政支持、被列为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项目。
附:6-1.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简表
附6-1
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简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建设地址 | ||||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万元) | 总投资 | 申请省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 | 自筹资金 |
项目建设内容 | (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
项目绩效指标 | (建设意义和实现目标,尽可能量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