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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4/2021-59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柯城公共卫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有关信息

发布日期:2021-09-28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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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柯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肖飞

设计单位: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李功明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84312198,执业印章号:3301609-004;

监理单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甲级

项目总监:陈明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229724;执业印章号:33003251;

施工单位:浙江培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余根松(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00454163;执业印章号:浙133151539077。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项目经理:余根松;项目技术负责人:陈建;质量员:叶建清;安全员:詹思娟、周吕明、范锦程;施工员:王樟生;材料员:方立清;资料员:韩瑞瑞。

主要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工期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分包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地下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渣十应及时清运:施现场道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区域高度小于0.55m;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控制施工区域和外界的封闭,施工工地污水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控制施工期废水污染,减轻施工场地污水排放对环境和人群健康的负面影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和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以上措施均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