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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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经信局(商务局)
现将《关于加快轴承配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倩倩,联系电话:15167067356,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西路109号行政中心12号楼。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加快轴承配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关于加快轴承配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工业立区”理念,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促进产业集聚,加快柯城区轴承配件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强化招商引资
1. 对新引进的轴承企业,投产后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且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分别按照实际取得用地价款的30%、50%、70%、10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引进的轴承企业达到行业标准地出让要求亩均税收的,自取得土地之日起3年内,给予企业年度内实缴税收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100%的奖励,4-6年内给予企业年度内实缴税收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50%的奖励。对新引进的用地轴承产业项目在建设期内(以备案文件为准),实际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助;实际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实际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设备补助限额2000万元。
2.对新引进的轴承产业项目,租赁航埠园区内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的企业,自投产后2年内达到标准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的,以实际租赁时间开始计算,按实际使用厂房面积,前2年每年每平方米补助80元,后3年每年每平方米补助40元。单户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年。
3.对引进优质轴承产业项目的区内外社会人士及企业,项目在建设期内建成投产并开具第一张销售发票后,区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对其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强化有效投入
4.对经备案(核准)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技改项目,按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建设期内一次性补助;对经备案(核准)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10%给予建设期内一次性补助。
5.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按照工业额机器人本体购置款的20%给予补助,单台机器人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
6.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亿元以上的轴承项目,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性设备,按照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5%(且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时间最多2年,每家企业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指合同融资额部分)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强化创新驱动
7.支持轴承企业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列入国家、省、市年度科技研发项目的,按国家、省、市补助金额的15%给予研发项目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支持轴承产业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50万元、15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
9.鼓励轴承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不超过合作费用60%给予补助(用于研发投入,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强化育大扶强
10.鼓励轴承企业上规模,企业首次上规后三年内,每年给予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
11.对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以上的轴承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获奖企业再次进档的,一次性补发所进档与其之前已获奖之间的奖金差额。
五、强化要素保障
12.对轴承产业项目,优先项目用地预审,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柯城区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柯政办发〔2019〕52号)申报条件的轴承企业,优先获得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支持,由智尚小镇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金兑现。
13.鼓励落地在柯城生态工业园的规上轴承企业在柯城产业“飞地”设置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入驻柯城“飞地”的轴承企业年租金,前五年实行“三免两减半”(即入驻企业的租金前三年免交、第四年至第五年均缴纳一半)的租金优惠,面积不超过200㎡。“飞地”内引进的轴承类相关专家人才可享受柯城人才新政。
14.对国际或国内轴承行业链主型、龙头型、平台型企业落户柯城的,实行“一企一策”。
六、附则
15.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一年。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政策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同一项目同一类型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单个企业项目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的、存在环保影响问题或安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综合效益排序D类的企业,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取消企业当年享受本政策的资格。每年3月由柯城生态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企业申报,并负责资金兑现,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