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1-751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3XE/2021-7514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07-2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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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住建局(人防办)
郑林树委员:
你在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提案》(第28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凸显。物业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也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由于物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工作内容错综复杂,我局正在积极努力采取措施规范行业,扶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物业管理体制创新,但也同样看到了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虽然物业管理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日益重视,但目前物业管理与小区业主之间无论是提供服务,还是接受服务,都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市场需求较大,准入门槛不高,2017年资质审批全部取消后准入条件又进一步放宽,造成了我区目前物业管理公司数量多但规模小的现状,新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无需进行资质审批,相当数量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规模经营不足,经营方式单一,风险抵御能力弱等共性问题,并且内部管理薄弱、经营不规范,以及员工素质普遍不高等导致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普遍不高,矛盾纠纷多等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呈现出几个可喜的变化,即高等级成规模的物管小区逐年增多,新交付小区的品质稳步提升,物业管理现代化水平逐年提高。
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活动,通过努力也做了一些工作。
一、您的关于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准入机制的建议,目前,市住建局起草的《衢州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已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今年年中能完成。实施后将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问题。
二、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建议,截至目前我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已达147个,在这些已成立的业委会中,有部分业委会因各种原因并未完全履行职责。对此,我局物管处一直在积极探索规范业委会运作的新举措。一是建立红色业委会运行制度。按照“三优先、两侧重”(拥有业主身份的社区网格员、“退二线”领导干部、优秀党员骨干优先推荐为业委会主任,业委会成员侧重于在职党员干部、网格支部党员)的原则,建立“红色业委会”。二是建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前期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里就明确了业监会选举事项,在考虑业监会组成人员时,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支部书记及在职党员为主。三是强化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在指导业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强化街道、居委会的属地管理作用,向业委会明确街道、居民委员会在业委会的日常运作中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四是为了不断提高业委会委员工作能力,要求他们建章立制,制订相关运行制度,明确业委会成员各自职责。五是通过加强指导、发放物业相关资料和小区业委会间相互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委会成员对物业法律法规的了解及运用,不断提高业委会职能意识和管理能力。促进小区业委会规范、有效、正常运作。
三、关于提升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物业管理活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我区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围绕物业服务企业兑现承诺、履行职责、开展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数纳入“红黑榜”评分体系,我局每月发布一次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并在全区通报,对上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荣誉表彰;对上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连续两次建议取消其在街道(乡镇)辖区的物业服务资格。“红黑榜”设立后,我区各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和水平相对于之前已经有显著提升。
四、关于解决车辆停放问题的建议,新交付的小区目前基本都能满足“一户一位”,部分有盈余的小区还可以“一户两位”。对于老旧小区和部分未实行人车分流的小区,停车是个老大难问题,主要是停车位和小区车辆拥有数量不对等,造成车辆停放困难。您的“鼓励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我局会积极向资规等相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周边所需硬件设施,不断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
五、关于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的建议,小区竣工联合验收目前由市(区)资规牵头,各相关单位自行进行验收,单项验收合格后才能通过竣工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才可以交付使用。在此,我局会根据《浙江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项目前,必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对公共设施设备不符合交付使用标准的坚决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六、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部门同业主间联系的建议,我局物管中心会继续联合街道、社区对业委会加强监督和指导,充分提高业委会的自治和履职能力。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整个过程目前均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来完成。下一步我局物管中心会和街道办事处一起将该项工作列入日程,不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委会委员履职能力,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物业发展中的作用。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全面建成“首善之区、幸福之区、运动之区、奋斗之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王延,联系电话:0570-3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