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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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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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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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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3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衢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衢市教基〔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柯城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小学(以下简称公办小学)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小学(以下简称民办小学)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民同招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小学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民办小学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下同),具有柯城区户籍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附件1)。

3.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衢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以上对象的户籍、浙江省居住证、自购产权住宅取得时间均需在入学当年4月30日之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6月5日—6月8日。

2.报名方式

全面推行无纸化网上报名,小学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统一的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3.报名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报名。需要入读柯城区学校的适龄儿童须通过柯城区报名平台进行报名,若选择其他县(市、区)平台报名,非柯城区户籍学生将不予安排就学;柯城区户籍学生若未被该县(市、区)学校录取的,将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操作见柯城区小学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手册(附件2)。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住址所在片区学校(附件3),若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入学,由片区学校指导并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4.信息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区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信息的,反馈给法定监护人予以纠正。

(三)计划管理

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区教育局在招生前下达公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在柯城区的招生比例与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定。民办小学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为切实保障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区教育局将考虑政策的延续性,按照往年的划片与统筹方式视实际报名情况对公办小学调整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

(1)划片

适龄儿童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自购产权住宅均在城区且三者一致者(“学区房户生”);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自购产权住宅均在城区,但三者未归置在同一处者;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城区,城区无自购产权住宅但实际居住一年以上者。上述划片依据为符合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实际家庭住址,适龄儿童实际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自购产权住宅为准(如有若干套的,以实际居住为准),无房户需提供房屋租赁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具有柯城区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当地乡镇《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划入所在乡镇小学就读。

(2)政策保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子女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3)统筹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柯城区农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自购产权住宅的;委托监护的“零门槛”落户对象;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城区,临时租住的无房户;同一套房产6年内有1户以上家庭子女在片区内小学就读的;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的用途除住宅之外的;法定监护人自购产权住宅单户面积低于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标准的。

衢江户籍在柯城区购房的对象: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 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衢江区户籍适龄儿童。视当年报名及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统筹顺序安排在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之后,以自购产权住宅取得的时间先后排序,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视作放弃在柯城区入学的机会。

留守儿童: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有就读乡村寄宿制小学(鹿鸣小学七里校区)需求且符合柯城区入学报名条件的留守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均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2.民办小学

凡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自主填报民办小学志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向柯城区招生的民办小学录取工作,录取按照志愿进行。志愿填报该学校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补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程序

1.小学“公民同招”录取基本流程为: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报名→信息审核分类→公办小学“划片生”“协议约定生”录取→公办民办小学“政策保障生”录取→民办小学按志愿录取→公办小学分类分批统筹录取→录取名单公示。

2.“政策保障生”的招生程序。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区教育局集体讨论决定。需由市直学校接纳的“政策保障生”,统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需由柯城区接纳的市级“政策保障生”,由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协商统筹安排。其中,民办学校的“政策保障生”录取名额从接纳学校原定的招生计划数中核减。“政策保障生”需逐级申报、审核和按规定公示。民办小学招生结束不再安排政策保障生入学事项。

3.报读民办小学未被录取但符合柯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条件的儿童,回到公办学校录取时其排序不受影响,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小学的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不予支持,确有家庭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家长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再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有学生家长放弃录取资格,不安排递补录取。

4.柯城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严格按下达的计划单独招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及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核准后实施。预报名后经过术科测评合格的学生进入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报名。

(六)特殊适龄儿童入学

1.缓学。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当年招生报名时,在柯城区报名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等材料。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2.特殊适龄儿童入学。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儿童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轻度智障儿童向片区学校报名就读,各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到柯城区润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063058);重度智障儿童由区特教指导中心上门送教服务。

3.不符合柯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回原籍入学;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到柯城区阳光小学(民办学校)报名就读(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0-2276400;学校地址:新新街道勤业路10号)。柯城区阳光小学应在招生前制定翔实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招生。

(七)其他

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力参与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二)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按计划招生,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超计划扩班和超计划学生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学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录取新生名单由各校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学习培训。小学招生统一使用网上报名平台。各校要充分利用该平台提供的便利,努力减少纸质证明材料。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要求,熟悉报名流程,确保我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在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按时完成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包括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现象。参与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过程监督。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439/index.html)、“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等媒体公布招生政策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32311。

五、解释权归属

本意见解释权属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柯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2.柯城区小学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手册

3.2021年柯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安排表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柯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柯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科学公平安排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衢州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和《衢州市市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

符合柯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下简称入学),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积分入学的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有效居住证积分排序入学。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当年4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柯城区范围内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三、适用积分的申请和核定

(一)积分申请和核定均按《衢州市市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衢政办发〔2019〕44 号)规定执行。

(二)适用积分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提前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积分申请,申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如4月30日为休息日,则为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同)。

(三)区教育局在招生录取工作之前,向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提取居住证积分信息,内容包括积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证总积分和关键项目积分、积分申请日期,以及申请入学少年儿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入学报名

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柯城区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其子女需申请在柯城区入学的,不论是否进行积分申请,均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局公告为准,下同)完成网上入学报名。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高低,依次统筹安排录取学校,申请人对录取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提请复核。异议经核实,由区教育局调整入学安排。

2.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最后一批统筹安排入学。

3.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放弃在柯城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

(二)录取排序

区教育局根据统筹入学的原则,对当年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按照先序位后积分的原则,对积分入学申请人进行排序。法定监护人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的一方。第1序位: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的;第2序位: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没有自购产权住宅的。

2.序位内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位入学,若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位先后。

(1)申请人个人信安分高;

(2)基础积分高。

本《实施办法》纳入柯城区招生工作方案,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柯城区小学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手册

第一节:报名入口

1.家长通过电脑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后,在搜索区输入“柯城入学”,然后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2.家长可以通过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完成账号注册并登录后,在搜索区输入“柯城入学”,然后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3.家长通过手机打开浙里办APP,然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温馨提示:必须使用浙里办APP扫码,不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其他APP扫码)

4.如家长使用电脑报名,因微软IE浏览器兼容性较差,建议使用谷歌、360、QQ浏览器访问。

第二节 信息填报

1.第一个页面为报名入口选择页,请点选“小学报名”,进入“政策与声明”页面。

2. 请认真阅读政策与声明内容,点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进入“批次选择”页面。

3. 根据新生实际情况点选相应批次,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4.填报信息分五步,分别为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可选)、证明材料上传、选择学校。请家长根据真实情况认真填报。其中标有红色“*”为必填项,否则为选填项。

5.在选择学校页面,如果要填报民办学校,请选择片区公办小学后,点开“我要报民办”按钮,开启民办选项。根据实际需求,按志愿选择民办学校。

6.在确定提交前,家长可以点击下方的“预览”按钮,对本次输入的信息进行预览检查,确定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7.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家长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或删除。

8.在报名审核阶段,家长进入平台后,可以在“我的报名”页面查看审核与录取状态。相关的审核及录取信息也将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家长手机。

9.经审核通过并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以进入报名平台,在“我的报名”页面,点击“录取告知书”进行下载。

附件3:  2021年柯城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安排表

学校

社   区

联系电话

白云学校(小学)

白云街道(花园东(中)大道─石梁溪北段为界,界线以北以东)

0570-3851588

区实验小学

斗潭(斗潭路以东)、北门(斗潭河以北)、东门村、北门村、书院、紫荆、恬静苑、金河湾、沙湾村、信安村、姚家村、机场

0570-8756561

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菱湖

校区

钟楼(化龙巷、闹市巷以东、新桥街以北)、北门(斗潭河以南)、机场(现役军人)、迎和(东门街以北)

0570-3010131

新湖

校区

白云街道(花园东(中)大道─石梁溪北段为界,界线以南以西),双岭西路以南

0570-3031170

悦溪

校区

白云街道(花园东(中)大道─石梁溪北段为界,界线以南以西), 双岭西路以北

0570-2970018

新华小学

天皇巷、县学街(县西街以东、南街以北)、斗潭(斗潭路以西)

0570-8020177

鹿鸣

小学

县学街(县西街以西)、坊门街(坊门街以西)、城站(南湖桥、荷花中路以西)、双水桥、通荷,严家圩村

0570-8350611

礼贤

小学

松园、大南门新村、兴华、锦绣、西港(江山江以东、双港立交以南、双港西路以西、麻车里大桥以北),双港街道滨港村(黄头街村、落马桥村)、汪村村

0570-3070723

尼山小学

府山、城站(荷花中路以东)、清莲里、钟楼(化龙巷、闹市巷以西、新桥街以南)、蛟池街、坊门街(坊门街以东)、迎和(东门街以南)、县学街(南街以南)

0570-8035086

新世纪学校

荷西苑、双港、美港、五湖、朝晖、皂角村、梅家村、南村、滨港村(陈家淤村)

0570-3078220

城南小学(新世纪学校城南校区)

欣港、花港、西港(江山江以东、麻车里大桥以南、315省道以西、永盛路以北)、黄家街道宣家村、新铺村、黄家村、下卢新村、后川村、十五里村、王千秋村、山底村、吕宅村、下刘村、四都刘村、坑西村、东山村

0570-3073177

大成小学

荷东苑、新荷、官庄(世居村民子女)、十五田铺(世居村民子女)、朝阳

0570-8810269

新星小学

金桂、银桂、三衢、五环、乐业、彩虹(彩虹路以西)、杨浦(思源路以西、艺苑路以北)、十五田铺村、官庄村、小南门村

0570-3869362

白沙小学(新星小学白沙校区)

彩虹(彩虹路以东)、杨浦(思源路以东、艺苑路以南)、杨家田铺村、白沙村、上妙村、建新村、东埂村、戴家村、童村碓村、后贻村、下张村(世居村民子女)

0570-2850035

巨化一小

昌苑、文昌、花径一村、花径二村、孔家(衢黄公路以西)、国旅山水(原城区户籍)、黄家街道(寺前村、旺吴村、张家村、南益嘉苑)

0570-3096381

巨化三小

崇文(原城区户籍)、望江花苑、望柯、滨一、滨二、滨三、孔家(衢黄公路以东)

0570-2293587

花园小学

安装、新苑、福苑、花园村、上下门村、平园村、上洋村、新姜村、叶蓬村、新兴路(北道以北)、东周、陈家(未拆迁)、上草铺(未拆迁)、九龙村、响春底

0570-3063008

九华小学

九华乡户籍(除源口村、新宅村、茶铺村、妙源村、坞口村、外宅自然村外)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881506

万田小学

万田乡户籍(除姚家村、下方村、慈张村、坞石村、弈园村白渡自然村外)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3310253

石梁小学

石梁镇户籍(除城西村、梅山村、荞麦坞村、黄茶村、坎底村、派溪头村、下村村、白云村、五龙村、里前坞村外)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988073

航埠小学

航埠镇户籍(除河东村、严村村、北一村、北二村、殿前村外)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972255

姜家山小学

姜家山乡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287805

沟溪小学

沟溪乡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878661

华墅小学

华墅乡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2970362

石室小学

石室乡户籍(除沙埠一村、沙埠二村、姜家埠头村、崇文村、江东村、九龙村、响春底村外)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当地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0570-3069693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