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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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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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柯城区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三项制度”、“互联网+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交通日常执法。2020年柯城交通部门共出动路政巡查2305/305天次,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39件,清理公路用地内堆积物2587立方米,整治非公路标志3292套,整治马路市场39个,缴纳公路赔补偿费用233487元,办理各类涉路许可23个,配合市公路局受理国省道许可7个。
(二)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交通行政管理服务于民,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力抓手和着力点,我局今年重点就交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要素完善、定岗订责,实现事项办理网上办100%、实现最多跑零次100%、实现好评率100%。另外,为有效缩减涉路施工许可安全评估时限,我局主动对接、提前服务,首先是在区级各类项目初步意见征集时即准确了解各项目是否需要涉路施工并提出相应意见,后期持续跟进安评编制及安评评审会议组织工作,特别是我区杭衢高铁、351国道、杭金衢拓宽等重点工程涉路施工较多,我局均能做到靠前服务,提前对接,确保各项涉路施工能按期开工,今年仅我局组织召开的涉路施工许可安全评价评审会议近30次。
(三)认真落实“互联网加监管”工作。“互联网加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政府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能够实现覆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执法监管系统,涵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协同监管、信用联合奖惩、投诉举报处理等内容。 是以数字监管为主要抓手的一种模式,涉及我局的目前主要是交通行政事项认领、清单编制及后期事项覆盖。目前认领事项26项,实现事项认领100%,编制清单26项,实现清单编制100%,覆盖事项15项,剩余11项事项覆盖因柯城交通行政执法目前实际仅有路政职能而无法全面覆盖,前期已和市道路运输及港航管理部门就事项覆盖进行沟通,并将情况反馈至区有关部门,另外存在前期申请退领的事项一直处于省司法厅审核状态无法撤销进行重新认领。
(四)努力完善“三项制度”内容。“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省市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我局自2019年起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依法公示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事项清单、执法救济途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投诉方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审核流程图等相关内容,在浙江政务网公开网上许可查询(非涉密)、处罚结果查询等途径;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及《衢州市柯城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结合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对我局电子印章申请、使用情况及音像清单记录情况及公路联合治超工作相关台账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浙江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等文件内容,结合我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柯城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定法制审核流程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明确法制审核责任科室,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五)大力推动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延伸。随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我局主要通过加强学习来提升队伍执法水平。组织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做到学懂弄通,快速适应条例启用后公路管理条线行政执法;组织学习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充分认识该项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做到准确运用,促进交通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组织学习全省各地交通行政执法经典案例汇编,举一反三发现自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改正,确保规范执法;组织《民法典》自学,培养队伍运用民事法律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线上法律知识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六)继续常态保持公路治超高压态势。
1.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托320国道大塘头中心公路站治超检测点,开展路政、交警联合执法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治超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今年以来,320国道大塘头临时治超点共查获超限运输车辆554辆,处理534辆,扣2430分,卸载16655.107吨,处理擅自改装车辆14辆,其中百吨王37辆;九华上彭川超限劝返点共计检测101辆,超限62辆,劝返62辆。
2、加强智慧治超建设。根据省公路管理中心关于治超设施建设的计划,拟定《柯城区2020-2022年公路治超设施建设计划》,在前期覆盖国道公路的同时继续向省道、重要县道公路延伸,实现辖区重要公路路网全覆盖,2020-2022年计划在全区重要公路陆续增设8个点位共21车道非现场执法设施。拟在2022年新建柯城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弥补我区固定治超站空白,定点联合驻站执法手段得以实施,常态化治超工作得以实现,辖区治超压力得以缓解,辖区公路安全完好畅通保障得以进一步加强,2020年底完成5个车道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
(七)继续有效深化交通法制宣传。今年5月“路政宣传月”期间在治超检测点重点开展治超法规宣传,利用大塘头中心公路站便民服务场所、治超检测点等处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宣传窗、展板等宣传载体,展示普法视频、普法图片和标语、重点法条等进行持续宣传,路政中队在公路沿线乡村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9月在单位内部积极开展《浙江省公路条例》宣传,通过分发条例、工作群内共享省市学习材料等形式加强员工学法用法意识。
(八)开展“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工作调研。
“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是今后一段时间实现基层高效治理的有效抓手,我局将深入调研“一支队伍干执法”治理模式,认真梳理事项,主动对接乡镇,向兄弟县市学习,确保该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一些工资中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制队伍建设不够健全:目前我区在交通执法中仅有路政执法,尚未实现交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二是学法用法水平有待提高:《浙江省公路条例》等部门法规的修改及《民法典》的出台都对交通执法带来系统性的挑战,需要我们学懂弄懂,互相印证,目前该项水平有所欠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0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督促各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法治建设责工工作。做到带头学、督促学、相互学,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方便学习。带头学习了《民法典》、《浙江省公路条例》等2020年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督促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做好学习安排、学习记录,主动召集单位人员集中学习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有所得。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工作业务培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法制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执法实务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落实过程监管和结果运用,强势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