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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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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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开展并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柯城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上级部门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开展市场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授权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检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依授权组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18、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制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1、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监测机构业务工作。
2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部门预算
二、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817.1万元。
(二)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381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7.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3817.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3.7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34.20万元,占69.01%;日常公用支出423.30万元,占11.09%;项目支出759.61万元,占19.9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1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1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3.7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868.76万元减少1051.66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厉行节约制度,压缩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坚持做多少事花多少钱,而不是有多少钱做多少事。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3.76万元,占87.0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23万元,占5.32%;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90.11万元,占7.6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7.7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96.3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759.6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以及相关项目等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9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4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8.8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离退休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0.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工资_事业、津贴补贴_事业 、奖金_事业、绩效工资_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_事业、职业年金缴费_事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_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_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_事业、其他工资福利支出_事业;
公用经费4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_事业、差旅费_事业、培训费_事业、工会经费_事业、福利费_事业。
(七)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如果该项无数据,建议写为“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未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相关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本系统省内外来衢调研、考察、交流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各所、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活动等所需的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73万元,比上年预算353.25减少16.52万元,减少4.68%,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厉行节约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申报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9.6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应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应。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进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支持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柯市监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