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5739820215/2021-536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监管办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里前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1年3 月 9日在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确定柯城区石梁镇大水垄水库库尾副坝年度维修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柯城区石梁镇里前坞村,投资额约48.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施工工期9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柯城区石梁镇大水垄水库库尾副坝年度维修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为准)。项目审定预算价为484757元(含暂列金额2万元,税前,余同),审定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1.09)*92%+(暂列金额*1.09),即447720元(含暂列金额2万元,税前)(精确到元)。投标报价在447720元(含暂列金额2万元,税前)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额*1.09)*85%+(暂列金额*1.09)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383832元(含暂列金额2万元,税前)(精确到元)。凡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根据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的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经评审认定没有低于成本价的。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诚信平台注册地为柯城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具有清晰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但二维码无法扫描识别的不予认可,后果自负。)
2.2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登录汇联易招平台(http://www.hlyzztb.com/)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使用投标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投标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程炳,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QQ群:927317332。
2.3招标信息从柯城区人民政府网获取(http://www.kecheng.gov.cn)
2.4投标人需登录汇联易招系统,选择投标项目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或在汇联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公告附件中下载。
2.5本工程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柯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4500元整。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衢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衢市人社〔2017〕61号)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最新文件参照最新文件执行)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 9 日9 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本工程款支付方式:①本工程对农民工工资实行“双线”支付。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工程绿色综合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衢住建〔2019〕135号)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衢建管【2020】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其余合同价的支付:工程量完成一半时,支付至合同价50%的工程款(含12%的农民工工资、含10%预付款);工程初验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75%的工程款(含12%农民工工资、含1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85%工程款(含10%预付款);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98.5%的工程款(应提供至结算总价款的全额发票);剩余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③项目人员到岗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位率80%(25日历天/月)。
4、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①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由业主单位会议讨论形成会议纪要,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备案。
②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办理期限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办理,限期内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
附件:
1、评标办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无欠薪承诺书
6、诚信投标承诺书
7、企业诚信平台注册地截屏
8、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9、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营业执照
11、企业资质证书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里前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秋琴 电话:0570-8085268
2021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