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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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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2-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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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农工党柯城区总支部  刘国群


对于农业来说,土壤是自然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土壤中出现污染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做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问题

一是农产品重金属超标较严重。近两年,柯城区种粮大户在售卖稻谷的中出现较为普遍的重金属超标情况,主要为重金属镉超标。同时在工作中发现,有些稻田在土壤镉(Cd)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稻米中出现镉(Cd)含量超标较严重的情况,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植户经济利益方面考虑,这一问题值得引起关注。

二是技术力量薄弱。土壤污染防治是技术性强的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依托农业部门的现有技术力量很难取得工作实效。

三是公众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的认知度低。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和水体污染那么直观,土壤污染很难凭感官觉察到,所以公众往往容易忽视土壤污染造成的危害。但土壤重金属污染会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进入人体,对人体造成伤害,同时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长期的,因为重金属进入人体后很难通过代谢作用排出体外。但随着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产地污染事件被曝光,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慢慢被公众认知。

四是污染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由于土壤样点布点密度较小,特别是一般农区,有的乡镇只布置了几个样点,所以数据代表性较差;如万田乡、九华乡在此次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中分别布置样点7个和13个,均未出现样点重金属含量超标情况,但在后续的工作中对这两个乡镇采样都发现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情况,所有要进一步加强全区土壤污染状况的普查。

五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较为缓慢。2016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给出了浙江土壤污染防治明确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成为浙江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该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各市县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土壤污染行动方案。但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是停留在方案制定、摸底调查、实验示范等工作层面,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二、意见建议

一是增强土壤污染调查力度。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结果来分析,因为布点密度较小,数据代表性较差,柯城区土壤重金属实际超标情况可能与此次普查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应增加土壤样点采集,同时加测重金属铜、锌、镍和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苯并芘的含量。

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弄清具体受污染农用地的分布和面积,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将农用地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

三是引入外部技术力量。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弄清土壤污染物来源,制定管控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状况进一步恶化;对污染地块提出切实可行、经济有效的治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农用地。

刘国群委员:

你在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设》提案(第12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6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浙江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年行动方案》(浙农专发〔2020〕6号)。柯城区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衢州辖区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的工作目标。

目前已完成全区评估耕地总面积为92529亩,其中未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为85592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92.50%;全区安全利用类(受重金属轻度和中度污染)的耕地面积为6937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7.50%;其中,土壤镉含量在0.60 mg/kg以下的面积为6142亩,土壤镉含量在0.60 mg/kg以上的面积为795亩,以轻度污染为主。中度污染耕地主要分布在黄家乡和花园街道。全区无严格管控类(受重金属重度污染)的耕地。今年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开展我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定工作;委托浙江大学编制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下一步开展6937亩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以上。为保障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顺利开展,我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1万元,区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能够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需求。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委员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及我单位。

感谢你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