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63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文字号: 柯政函〔2021〕4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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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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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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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政函〔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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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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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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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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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权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对巨化101厂住宅区实施改造搬迁的建议》(第1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巨化101厂住宅区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要求,作为巨化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内容,由我区衢化街道接收管理。移交时,巨化集团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住宅区房屋进行过鉴定,鉴定结果为B级,不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我区在确定衢化棚户区改造范围时,对衢化片区旧住宅小区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将C级以上房屋纳入棚改范围。由于该住宅区房屋鉴定结果为B级,因此,未纳入衢化棚改范围。2018年7月,巨化集团公司对该住宅区房屋进行修缮,包括住宅楼楼道面刷白、楼梯栏杆加焊及防腐等,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居住生活。

二、下步计划

(一)目前,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仍在进行中,下一轮棚改何时申报、如何申报尚不明确,浙江省“十四五”期间的棚改政策如何制定、申报窗口期何时开放尚不明确。我区将及时关注,并做好各项工作。

(二)鉴于巨化101厂住宅区不在我区衢化片区范围内,该住宅区改造工作需提请市政府协调明确,是否将该住宅区及周边土地由巨化集团纳入柯城区衢化片区统筹运作。同时,还需明确片区改造资金、房源如何保障等问题。

(三)相关情况将向市政府报告,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该小区进行改造、修建等更加可行的路径。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吕品,联系电话:0570-3025207)

关于对巨化101厂住宅区实施改造搬迁的建议

2011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衢化新城建设,衢委发〔2011〕11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衢化新城开发管理体制,成立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时提出在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衢化新城管委会)的指导、协调下,由巨化为运作主体,加快推进实施巨化棚户区改造。衢化新城管委会及办公室自2012年7月组建成立后,指导协调组建了衢化新城核心区块投融资平台和运作平台衢州巨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城投公司),启动了衢化新城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巨化核心区危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浙江巨化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在柯城区石室九龙村横路自然村,公司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101厂,于1998年改制为巨化集团公司塑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巨化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系巨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当初,为配合企业生产,公司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厂区东侧配建设了数幢住宅(已经过房改),基础设施配套并不完善,且存在设施老化、沉重下降、外墙剥落、房顶漏水等安全隐患。这几年,企业规模已经逐渐萎缩,101厂住宅区由于远离城市,真正在此居住的人仅有几十户。夜间,显得冷清。另一方面,土地资源极大浪费。 塑胶居民小区存有“五无”现状,即无菜市场、无商店、无医院、无燃气、无娱乐场所,给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医疗带来极大困扰。居住在此小区的居民大部分是塑胶公司退休老员工。曾有小区居民因脑血管出血,由于距离医院远,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2018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国家层面,住建部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危旧住房,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带动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目前,巨化核心区危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已经开始,在花径村南面征用了300多亩土地,而且大部建筑已经结顶。对于塑胶公司这样的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来说,为解决小区居民安全的生活条件及上下班实际困难,改善舒适的住房环境,参与棚户区改造已经迫在眉睫了,为此,我们强烈要求,运用政府对国有工矿住宅区改造政策,尽快将塑胶公司住宅区列入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搬迁计划,使塑胶小区的居民享受城市化改造的同等待遇。对于101厂这样的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国家也有相关补助政策,为此建议:

一、充分运用好政府对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改造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尽早将101厂住宅区纳入巨化棚户区改造搬迁计划,解决安全隐患,使住在此的居民享受城市化改造的同等待遇。对搬迁户采取住房实物、房票或货币化补助的方式。

二、101厂及住宅区面积很大,周边风景较佳,对101厂住宅区居民搬迁后,与原厂区联合进行招商或再开发,盘活这块优质的土地资源。

黄惠权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对巨化101厂住宅区实施改造搬迁的建议》(第1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巨化101厂住宅区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要求,作为巨化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内容,由我区衢化街道接收管理。移交时,巨化集团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住宅区房屋进行过鉴定,鉴定结果为B级,不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我区在确定衢化棚户区改造范围时,对衢化片区旧住宅小区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将C级以上房屋纳入棚改范围。由于该住宅区房屋鉴定结果为B级,因此,未纳入衢化棚改范围。2018年7月,巨化集团公司对该住宅区房屋进行修缮,包括住宅楼楼道面刷白、楼梯栏杆加焊及防腐等,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居住生活。

二、下步计划

(一)目前,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仍在进行中,下一轮棚改何时申报、如何申报尚不明确,浙江省“十四五”期间的棚改政策如何制定、申报窗口期何时开放尚不明确。我区将及时关注,并做好各项工作。

(二)鉴于巨化101厂住宅区不在我区衢化片区范围内,该住宅区改造工作需提请市政府协调明确,是否将该住宅区及周边土地由巨化集团纳入柯城区衢化片区统筹运作。同时,还需明确片区改造资金、房源如何保障等问题。

(三)相关情况将向市政府报告,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该小区进行改造、修建等更加可行的路径。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吕品,联系电话:0570-3025207)

关于对巨化101厂住宅区实施改造搬迁的建议

2011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衢化新城建设,衢委发〔2011〕11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衢化新城开发管理体制,成立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时提出在衢化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衢化新城管委会)的指导、协调下,由巨化为运作主体,加快推进实施巨化棚户区改造。衢化新城管委会及办公室自2012年7月组建成立后,指导协调组建了衢化新城核心区块投融资平台和运作平台衢州巨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城投公司),启动了衢化新城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巨化核心区危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浙江巨化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在柯城区石室九龙村横路自然村,公司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101厂,于1998年改制为巨化集团公司塑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巨化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系巨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当初,为配合企业生产,公司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厂区东侧配建设了数幢住宅(已经过房改),基础设施配套并不完善,且存在设施老化、沉重下降、外墙剥落、房顶漏水等安全隐患。这几年,企业规模已经逐渐萎缩,101厂住宅区由于远离城市,真正在此居住的人仅有几十户。夜间,显得冷清。另一方面,土地资源极大浪费。 塑胶居民小区存有“五无”现状,即无菜市场、无商店、无医院、无燃气、无娱乐场所,给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医疗带来极大困扰。居住在此小区的居民大部分是塑胶公司退休老员工。曾有小区居民因脑血管出血,由于距离医院远,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2018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国家层面,住建部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危旧住房,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带动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目前,巨化核心区危旧房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已经开始,在花径村南面征用了300多亩土地,而且大部建筑已经结顶。对于塑胶公司这样的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来说,为解决小区居民安全的生活条件及上下班实际困难,改善舒适的住房环境,参与棚户区改造已经迫在眉睫了,为此,我们强烈要求,运用政府对国有工矿住宅区改造政策,尽快将塑胶公司住宅区列入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搬迁计划,使塑胶小区的居民享受城市化改造的同等待遇。对于101厂这样的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国家也有相关补助政策,为此建议:

一、充分运用好政府对国有工矿企业住宅区改造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尽早将101厂住宅区纳入巨化棚户区改造搬迁计划,解决安全隐患,使住在此的居民享受城市化改造的同等待遇。对搬迁户采取住房实物、房票或货币化补助的方式。

二、101厂及住宅区面积很大,周边风景较佳,对101厂住宅区居民搬迁后,与原厂区联合进行招商或再开发,盘活这块优质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