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787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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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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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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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2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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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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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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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原文: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建议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将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从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了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政策,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扩大普惠托育服务资源。目前,全市2-3岁婴幼儿约4.05万,入托率为22.15%;其中幼儿园接收的4067人,仅占当年在园儿童总数的5.73%。我区2-3岁婴幼儿约1.13万,现有托位约2400多个(包括幼儿园托位),2020年新增备案托育机构1家,新增托位约400多个(大部分为幼儿园新增托位)。0-3岁优质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城区家庭渴望在家门口就有规范、便捷、快乐的托育服务。因此,在我区财政不宽裕、优质公办学前资源紧缺的现阶段,应集中财政力量加大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现阶段我区普惠托育服务存在以下问题:

1、优质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

造成0-3岁优质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主要原因为:公办缺位,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数量为0。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前,公办园已不可能腾出资源向下延伸招收3岁以下儿童。民办“缺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缺乏应有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另外,民办园托班学位原有的500元/生的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现已取消,致使社会力量对举办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2、行业缺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

一边是0-3岁规范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托位缺乏,一边是挂着早教培训旗号实为托育服务的无证黑托位的存在。现有的一些无证黑托所(早教培训机构)不仅场所环境设置不达标,且无专业师资,隐患严重。现有注册备案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绝大部分为幼儿园托班或50人以下托位的小型托育机构,行业缺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

3、托育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匮乏

托育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有一定经验、符合从事托育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缺口很大。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审查及其能力素养、行为要求等均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

建议:

1、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的托育服务管理体制。

目前,国家、省均出台一系列有力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市依照上述政策探索试行,拟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实施意见》),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建议尽快出台实施。由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托育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落实重点任务和行业支持政策。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建议区财政加大普惠托育投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示范性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集中财政补助资金至少扶持建设2个规模化、专业化、示范性的社会力量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全区普惠性托育服务规范优质发展。对国有资产、社区、小区物业用房由政府实行减免租金,优先用于举办普惠托育服务场所。对原已取消的500元/生的托班生均经费补助继续实施补助。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联合取缔存在于早教培训市场中的无证黑托位。

3、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托育服务人员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质量和效果,因此托育服务行业迫切需要一大批专业人才。建议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将托育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积极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加快培养托育服务人才。

黄谷斌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建议》(第77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21年区委区政府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加快托育机构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柯城区卫健局作为牵头单位,更是全力以赴,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项目进展情况

1、积极推动机构备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增机构6家(其中社会办托育2家,幼儿园办托班4家),新增托位645个。

2、举办托育机构师资队伍培训。 2018-2020年共有800余人参加育婴师、保育员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2020年联合区人社局举办一期育婴员专场培训,5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通过专业培训,为保育人员提供专业成长平台,进一步夯实保育人员知识基础,全面提升保育人员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为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创新托管工作服务模式,以及在全区范围内更广泛地开展幼儿托管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3、全力推动十部门联合下文。 我局结合市级《衢州市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拟定《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推进柯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目前在文件会签阶段,预计4月下旬下发文件。

4、优先实现新增机构备案零跑腿。 我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探索建立多部门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简化登记备案流程,主动沟通联系,机构只需线上提交申请,工作人员联合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指导,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即可通过线上办理,完成备案。

5、成立柯城区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 柯城区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依托现有的全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架构,充分发挥集中儿童管理资源、儿科专家团队,实现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系统化规范化,为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0年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开展培训34期,受益人群3000余人。

6、高效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实施。 协助发改部门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摸底、筛选工作,确定10个项目中,目前已完成9家,剩余一家将于2021年5月前完工。

二、下一步计划

1、积极与区财政对接,争取示范机构补贴。 与区财政对接后,答复生均津贴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4号文件,为教育系统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目前省市级无相关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贴。已经与财政对接,争取工作经费,给予有示范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适当的经费补贴。

2、继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联合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确定从业人员岗位性质,对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执业技能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通过开设各类科学育儿课程、讲座等途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培育开放、多元、专业的家庭育儿指导队伍,壮大和完善科学育儿的指导力量。

3、加快推进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联合区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注册备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培训。加强沟通交流,简化登记备案流程,有序推进注册备案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有效落实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项食品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实行监督管理,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区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指南的要求,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5、继续加强托育机构人员培训。 联合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确定从业人员岗位性质,对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执业技能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建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通过开设各类科学育儿课程、讲座等途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培育开放、多元、专业的家庭育儿指导队伍,壮大和完善科学育儿的指导力量。

6、配合完成普惠托育服务项目验收。 配合区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配合发改局做好普惠性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工 作,对已确立项目的托育机构,协助发改做好项目进度的跟进工作。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9日

建议原文: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建议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将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从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了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政策,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扩大普惠托育服务资源。目前,全市2-3岁婴幼儿约4.05万,入托率为22.15%;其中幼儿园接收的4067人,仅占当年在园儿童总数的5.73%。我区2-3岁婴幼儿约1.13万,现有托位2400多个(包括幼儿园托位),2020年新增备案托育机构1家,新增托位400多个(大部分为幼儿园新增托位)。0-3岁优质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城区家庭渴望在家门口就有规范、便捷、快乐的托育服务。因此,在我区财政不宽裕、优质公办学前资源紧缺的现阶段,应集中财政力量加大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现阶段我区普惠托育服务存在以下问题:

1、优质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

造成0-3岁优质托育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主要原因为:公办缺位,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数量为0。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前,公办园已不可能腾出资源向下延伸招收3岁以下儿童。民办“缺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缺乏应有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另外,民办园托班学位原有的500元/生的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现已取消,致使社会力量对举办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2、行业缺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

一边是0-3岁规范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托位缺乏,一边是挂着早教培训旗号实为托育服务的无证黑托位的存在。现有的一些无证黑托所(早教培训机构)不仅场所环境设置不达标,且无专业师资,隐患严重。现有注册备案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绝大部分为幼儿园托班或50人以下托位的小型托育机构,行业缺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

3、托育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匮乏

托育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有一定经验、符合从事托育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缺口很大。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审查及其能力素养、行为要求等均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

建议:

1、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的托育服务管理体制。

目前,国家、省均出台一系列有力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市依照上述政策探索试行,拟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实施意见》),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建议尽快出台实施。由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托育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落实重点任务和行业支持政策。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社会力量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建议区财政加大普惠托育投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示范性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集中财政补助资金至少扶持建设2个规模化、专业化、示范性的社会力量普惠托育机构,引领辐射全区普惠性托育服务规范优质发展。对国有资产、社区、小区物业用房由政府实行减免租金,优先用于举办普惠托育服务场所。对原已取消的500元/生的托班生均经费补助继续实施补助。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联合取缔存在于早教培训市场中的无证黑托位。

3、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托育服务人员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质量和效果,因此托育服务行业迫切需要一大批专业人才。建议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将托育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积极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加快培养托育服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