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679A/2021-627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王春梅代表:
你在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发热诊室的发热患者免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建议》(第122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0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文件,明确了“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的人群范围,同时也明确了“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为贯彻国家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部署,我省对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八类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应检尽检”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担,实行分级保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管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 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浙发改〔2020〕314号)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管理的通知》(浙卫办〔2021〕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的规范化建设,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应设置发热门诊,进一步提高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能力。
三、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现状 截至2021年5月底,我区共有1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并正常开诊。居全市第一。 国家和省级层面对基层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的建设要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作出了规定,但对发热病 人在发热诊室就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未有明确规定。我市也未有相应配套政策对发热诊室接诊病人的核酸检测费用作出说明。
2021年1月,我局与区医保局积极对接沟通,全区发热诊室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畴,目前报销后自费部分由病人承担。 下一步,我局将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财政对接,争取政策,做大做强我区基层发热诊室医疗救治能力,通过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地开展诊疗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的就医需求。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及我单位。 感谢你对柯城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郑银环,联系电话:3023541)
建议原文:
关于发热诊室的发热患者免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建议
随着疫情防控关口前移,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成立了发热诊室。针对发热诊室就诊患者体温37.3度以上,需检测新冠核酸,总费用120元,可纳入医保,需个人自付60元左右。目前柯城区发热病人在柯城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测新冠核酸是免费的。所以老百姓对此抱怨比较多。对此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只要是发热病人,不论在哪就诊,都能享受免费检测新冠核酸。我们疫情防控关口前移,同时优惠政策也要跟着前移,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少跑腿,减少人员聚集,增加他们的幸福感,也能减轻上级医院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