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登记的批复
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举办者:
你们要求成立《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具备法人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登记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遇有重大活动要及时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每年5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
衢州市柯城区九润幼儿园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报我局备案。
此复。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