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陈志忠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陈志忠同志并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柯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6日起,对陈志忠同志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任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周 尉
审计组成员:邱家瑞(主审)、陈海泉、郑倩云
附件:1.审计承诺书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4.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5.陈志忠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要点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市柯城区审计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