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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柯城区区委 成文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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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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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报告及《衢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记“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柯城区打造“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突击队、排头兵、领跑者、模范生,为实现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合力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街道)及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把督察整改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举措,深入梳理每一项整改任务背后的系统性、规律性问题,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把各项整改任务纳入我区数字化改革整体智治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工作协同、动态管理,形成抓落实闭环机制,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三)坚持效果导向,科学整改。坚持效果导向,聚焦督察反馈的问题,把握新发展阶段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整改任务逐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要求,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确保整改无盲区、不延误。

(四)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着眼常态长效,健全举一反三机制。聚焦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实施彻底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同时,针对性强化制度和政策供给,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方位推进新时代美丽衢州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区个性问题整改任务2项,共性问题整改任务7项。针对9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阶段性完成或实施的,稳步推进、限时解决;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把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021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低于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4%以上,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实现“双控双减”;省控以上地表水水质断面达标率持续稳定在100%,出境水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I类水体;全区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到2022年完成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三)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健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实现基本改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

(四)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五)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得到落实,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

四、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实现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1.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乡镇(街道)及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对标对表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完善并落实区级各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提档升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巩固提升长效机制。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健全督察整改问责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范围,通过明察暗访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两山”转化典型示范培育,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一系列绿色创建行动,积极谋划践行绿色生活理念的行为规范,开展系列创优评比活动,推动绿色细胞创建更深入、更广泛。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二)聚焦精准治污,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

1.打好大气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NOx与VOCs协同减排。统筹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三源”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三大结构优化调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柴油货车、扬尘、露天焚烧等重点领域治理,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

2.打好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实施“精准智治”,以“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统筹抓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加强内河、船舶污染控制,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3.打好治土(清废)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精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保障新增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开展固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五报五查五管控”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推进小微产废企业危废转运中心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严格固体废物转移备案审批,加快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三)协同减污降碳,推进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

1.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开展柯城区碳达峰行动,建立企业碳排放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和低(零)碳试点。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持续深化“腾笼换鸟”,全面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加快构建循环产业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

3.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行“区域能评+能耗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优化集中供热布局,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4.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设多式联运性物流系统布局,发挥水路、铁路的运输优势,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从公路向铁路、水路有序转移,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推动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清洁能源化,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环保管理,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燃油品质。

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绿色生活氛围,提高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

(四)突出整体保护,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区域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分布,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差异化环保管控要求。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和生态修复,强力推进毁林垦地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

2.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管理,逐步构建天空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防物种危害,建成完备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

3.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化学物质监管、重金属污染防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4.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健全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持续推进“雷霆斩污”和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坚持精密智控和精准打击相结合,有序推进在线监测监控建设。

(五)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生态环境智治水平

1.推进生态文明领域重点改革。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两山银行”改革试点,探索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资源开发相互促进的系统闭环,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推进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继续推进钱江源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构建高质量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持续深化安全环境责任保险创新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支撑。

2.提升生态环境智治水平。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堵点,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感知网络建设,创新搭建环境眼AI感知、环境码全面体检、环境芯智能分析、环境链协同治理等“四位一体”智慧生态环境综合应用,打造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分析研判、协同处置全闭环生态环境数字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迭代升级。

3.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加快打造“融杭联甬接沪+牵动四省边际”新开放格局,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杭州都市圈、四省九方经济协作区等发展战略,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区域联保联防,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共建共享优质生态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以及整改督导、履职监察、宣传报道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实施闭环管理。健全清单化调度、验收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等推进机制,推进形成调度对接、通报督办、明察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的工作闭环。强化滚动排查、跟踪问效,及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到底到边。全程跟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限期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严格督查督办。区整改协调小组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激励褒奖,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四)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整改任务。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

(五)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电视新闻专题报道整改成果,报纸设置专栏刊载整改落实情况,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要及时公布整改进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柯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柯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推动运动柯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整改措施: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学习会进行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全要素美丽生态环境,补齐美丽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

(三)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柯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修订,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二、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柯城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全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按要求扎实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监督指导各地自然保护地规划有效实施,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地规划有效实施。

(二)统筹推进桃源七里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科学处理自然保护地经营开发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

(三)持续加强桃源七里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日常监管,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柯城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固废堆放点,进一步规范现有单位、企业固废贮存场所,推进固废处置能力“匹配化”建设,有效防止固废非法堆放、非法转移和违法倾倒行为的发生。

整改措施:

(一)开展全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非正规堆放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一处一策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整治。同时,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非法转移和违法倾倒行为的发生。

(二)督促年产生100吨(含)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和3吨(含)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在固废、危废储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于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三)加快衢州市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四、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清理不彻底,其北侧地块露天堆存大量固体废物,包括2.3万立方米电石渣、钢渣以及建筑垃圾,无有效“三防”措施,强碱性淋溶水通过沟渠排入附近农灌渠。

责任单位:柯城生态环境分局、柯城资规分局、衢化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堆场区域土地统一收储、统一规划工作。

整改措施:

按照“污染统一调查、土地统一收储、问题统一整治、区域统一规划改造”的原则,配合衢州市资规局和智造新城管委会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及周边地块进行统一征用、统一收储。

五、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留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方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缩减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中未完成的重点治理废弃矿山、一般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明确的废弃矿山修复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一)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整治的1座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航埠垄中采石场)。

(二)后期针对已完成修复废弃矿山,建立后期维护长效机制。将废弃矿山整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予以部署推进,并强化督查、考核。

六、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督察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立项选址、合法合规性、涉林情况、后期管护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梳理摸排涉林垦造耕地问题,严肃整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坡度25度以上等违法违规垦造耕地项目,坚决查处违法毁林造地行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和耕地后期管护利用措施,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保护。

整改措施:

(一)开展自查。2021年2月底,开展全区涉林垦造耕地自查自纠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垦造耕地项目,列入整改或撤销项目清单。

(二)启动整改。2021年6月底前,按照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的要求,采取撤销项目或者调整项目实施范围、核销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恢复森林植被、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进行项目整改。

(三)完成验收。2021年11月底前,对问题项目整改成果进行逐个验收,形成自验报告,上报市资源规划局。

(四)长效管理。从源头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抓住立项、备案、实施、验收、核查、抽查关键环节,构建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同时,结合常态化森林资源督查,落实森林管理长效机制。

七、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26个项目部分区块位于禁止选址范围。

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坚决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对选址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杜绝新增项目问题发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项目的选址。

整改措施:

(一)对涉及生态红线的坚决退让,己验收的违规选址项目核减新增耕地指标,未验收的项目撤销整体项目或核减实施范围。对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恢复生态修复。

(二)对项目各环节合法规性进行自查,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违反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文件规定“十个范围的,己验收的违规选址项目核减新增耕地指标,未验收的项目撤销整体项目或核减实施范围。对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恢复生态修复。

(四)建立长效管理体系,从垦造耕地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设计、实施管理、验收复核及后期管理等各环节构建项目全流程管理。

八、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

整改措施:

(一)加大取土测土工作和配方肥推广力度。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主要农作物每年取土测土145个,全区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到2021年底覆盖90%,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主要农作物取土测土全覆盖。加大配方肥和按方施肥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肥料生产企业按“方”生产,完善“大配方小调整”技术措施,持续推进施肥建议卡入户工程,完成市级下达的主要农作物年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的任务。

(二)增强农药减量资金和组织保障。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县各级相关资金,重点支持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培育壮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保障农药减量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肥药减量宣传培训。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推行刷码、刷卡等信息化购销方式,努力打造农资零售新业态。加强化肥农药定额制施用技术指导体系建设,持续创新定额制施用技术和服务模式,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成化的要求,开展化肥农药定额制示范方建设。

九、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区整改督导组。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按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趋势。

整改措施:

(一)改进和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的全面统计要求,布置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统计2020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制度;继续规范村级统计台账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加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结合部门行政数据推算等多种统计调查方法的运用;进一步指导农业、林业部门完善相关统计制度,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一是健全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大对化肥、农药等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增加审核公式,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强化区、乡两级数据审核职责,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四是加强数据核查力度,按照省市县工作职责,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特别是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审核、核查。对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统计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部门合作,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加强统计部门与农业、林业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农、林作物种植结构,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等情况,测算各类农林作物化肥、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强度,科学研判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减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