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土才代表:
你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要求政府对全域土地流转后期管理有个规定的建议》(第26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出台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意见》(衢政办发〔2019〕41号),以推动土地资源集聚,实现乡村业态创新。
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后,为建立健全我区垦造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机制,确保垦造耕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今年3月区政府就制定出台《柯城区垦造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意见》,为全域土地“后半篇”文章的开展奠定政策基础。明确由乡村振兴公司作为垦造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的运营主体,项目所在地乡镇作为后期管护的责任主体,区农业农村局、柯城资规分局共同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关于土地流转监管与农民租金保障问题。我区将建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准入审查、合同备案审核、规模适度评估、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以保障引入农业经营主体的实力与资质。健全完善土地流转风险处置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以保障农户的流转金支付。
接下来我区将推广深化“上铺模式”。鼓励村民以自愿的方式将农田交由村集体管理,由村经济合作社为经营主体进行经营,所得收益与村民实施五五分成,拟在23个农田条件较好,村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进行试点。一是加大村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由乡镇统筹,在试点村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后期由村经济合作社进行日常的维护与修缮,并予以适当的资金补贴。二是加大对村经济合作社经营的兜底保障。由乡村振兴发展公司提供人力、物力与技术支持,建立“村集体+乡村振兴发展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三是实现从种植到加工到销售的产业链延伸。由试点村根据自身基础,选择作物种植,并进行加工与销售,实现农产品的增值与品牌化。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王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及我单位。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全面建成“首善之区、幸福之区、运动之区、奋斗之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