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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监管办 成文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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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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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1-2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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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背景

建筑业作为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在增强地方经济实力、吸纳劳动力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区的建筑业企业存在着结构不够合理,经营领域比较单一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包括EPC模式的建筑市场所占份额偏低,或者根本没有。甚至近两年来,EPC模式在各地风生水起,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柯城区政府也在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EPC)模式,拓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这又为建筑业转型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但是,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我区的建筑业企业,真正能参与EPC项目建设的少之又少。在落地的EPC项目中,社会资本方无论是资金方还是施工方大多以实力雄厚的国企、央企、境外的大企业为主。究其原因,是由于EPC项目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有实力、且具备对外投资运营实力的社会资本十分有限,加上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等方面,形成了固化的行业运作思路和习惯,EPC作为一项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时难度和阻力很大。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则、设置条件时,将民营企业挡在条件之外,几乎是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量身定做,在项目谈判的过程中,我区企业难以与政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境外资本‘在一个平台上对话’。

二、我区建筑业企业参与EPC项目的重要性

一是企业生存的需要。政府投资项目这块大蛋糕,对各家建筑企业而言是不可放弃的,因此,随着各地政府建设项目陆续采用EPC模式推进,建筑企业也想去参与EPC项目,否则,仅仅依靠其他领域的工程项目,难以维系自身生存。

二是竞争的需要。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因此,中标EPC项目,也等同于确保了一个工程合同。这种心态,在建筑企业中有一定的普遍性。

三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通过参与EPC项目,建筑企业可以趁机向其他领域延伸业务,可以积累与资本市场打交道的经验,锻炼人员,转变机制,逐渐由单一的施工业务转向具备项目开发、资本运作、全周期项目管控等能力的综合性承包商,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三、建议内容

建议直接参照江苏省的做法,以开展试点工作形式让我们柯城区部分企业参与EPC项目建设。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开展柯城区建筑业企业与EPC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文件。文件中可明确试点工作的标准与要求,包括扶持企业范围(资质资格、工程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评价、纳税额度等);特定引导要求(内部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应急处突体系、应急资金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外部技术支撑、施工联合体建立等);建立企业名录库;选取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招标等内容。另外区各相关部门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确保我区建筑业企业参与EPC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余卸花委员:

您在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鼓励我区民营企业联合参与EPC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区政府已交给我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您的这一提案切中了目前我区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提案针对性强,分析实事求是,具有很高的实际价值。正如您提案所说,EPC项目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对实力、资本要求相对较高,我区的建筑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在资质、资金、人员等方面均处劣势,在市场竞争中无法与国企、央企,大型企业抗衡,且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障碍。就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的问题,我区一直在多方面做出努力。

一、我区在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方面落实情况

虽然我区建筑业的起步较晚,但区委、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我区建筑业的发展。2020年,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2013年)的基础上,柯城区政府出台了《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落实财政资金安排,扩大资金支持奖励,鼓励企业资质升级,突出市场开拓能力等。

一是完善招投标体制机制。优化整合《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柯城区村级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区、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压缩全区小额工程的交易时间,规范项目交易流程。二是鼓励和扶持区属建筑企业参与我区投标。柯城区进一步开放招投标市场,取消企业库和年度保证金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积极鼓励法定限额以下的项目从区属企业中择优选取施工单位,法定限额以上的项目指导招标人合理设置资信分,提高我区建筑企业的参与度。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对招标条款加强审核,禁止招标单位设置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条件,严禁任何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加强诚信在招投标中的应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设置企业信用分,加强企业诚信成果运用,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列入我区招投标黑名单,限制在我区进行招投标活动。四是优化政企资金扶持。强化结构调整,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市场开拓,加快发展步伐,强化品牌建设,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在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扶持和奖励。

二、我办在推动该项工作中下步采取措施

建筑业我区经济重要产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扶持本区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意义重大,刻不容缓。结合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办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本地企业的政策扶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地。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积极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鼓励设计、施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参股、重组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行业标准设立,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奖项的,不得限制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设置的工程业绩条件不得超出本招标项目的相应指标。不得设置不平等的准入门槛或评分标准。

(二)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机制。一是推广企业诚信结果在我区招投标中的应用。考虑在小额工程项目招标中加入企业信用分值,提高优质企业的中标率;二是加大在招投标中对我区建筑企业的扶持。区监管办拟提高我区建筑企业施工的承接额度,并增加对我区建筑企业在限额下参与我区工程投标的加分机制,以提高我区属企业的投标参与度;三是规范资信分的设置。我办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资信分设置指导意见,根据项目额度控制资信分所占的比例及条件的设置,减少企业资质业绩对招标结果的影响,缩小我区建筑企业与外地建筑企业在资信分上的差距,增加我区企业的中标率;四是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鼓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选择合理的评标办法,推广摇号制、通过制的应用。

(三)加强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的标后监管,加大对施工企业挂靠问题的处置力度,联合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建立项目标后检查监管常态化机制,落实问题线索移交上报和整改反馈机制。加强对企业履约不到情况的处罚力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我区建筑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企业准入和清除机制及诚信管理的长效机制。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委员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区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及我单位,

感谢您对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