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1-612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3XE/2021-6128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11-2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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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住建局(人防办)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衢州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的通知》(衢住建〔2017〕79号)、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24日作出的《柯城区双港街道兴华北区1-3号、2号、8号及府山街道体育场路5幢四栋D级危房收购通告》等有关文件及衢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本公司按照评估规范,经过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及向相关部门调查、评估计算后,现将柯城区双港街道兴华北区1-3号、2号、8号及府山街道体育场路5幢四栋D级危房及安置用房初步评估结果说明如下:
一、公示范围:柯城区双港街道兴华北区1-3号、2号、8号及府山街道体育场路5幢四栋,具体清单以公布的调查登记表为准。收购范围内涉及被收购房屋总户数74户,涉及被收购房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
三、价值时点:2021年10月24日。
四、估价目的:1、为房屋收购部门与被收购人确定被收购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收购房屋的价值;2、为房屋收购部门与被收购人计算被收购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五、估价方法:比较法
六、价值类型:
被收购房屋(或安置用房)价值是指被收购房屋(或安置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收购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七、被收购人或者房屋收购部门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至项目现场办公室由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八、房屋收购评估计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精确到元。
九、评估单位:
衢州市华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号利时▪卢森堡A区12楼
联系电话:13676617889、15869096098、15057019168
附件:评估结果报告送达说明(送达初步评估结果报告时一并送达,需盖章,回执撕下带回).docx
附件:2021年衢州市区D级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被收购房屋(住宅)初步评估结果公示表.pdf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华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