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739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2021-73965
政务公开
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7
-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7 11:2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发改局
各乡镇、街道,专业市场管委会,区各有关服务业企业:
为促进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柯城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柯政发〔2020〕31号)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柯城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类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且税收贡献在柯城区,纳入区统计局统计库的服务业企业(电商奖励对企业入库不作硬性要求);包括柯城区固定收入企业、市区七三共享收入企业、除智慧新城和智造新城外的市区三七共享收入企业。
二、申报奖励条款
1、在库奖励
年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的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以本企业前3年缴纳税收的平均数为考核基数,新增纳税额增幅在20%以上的,给予增收部分区级留存50%的奖励;新增纳税额增幅在50%以上的,给予增收部分区级留存70%的奖励;新增纳税额增幅在70%以上的,给予增收部分区级留存96%的奖励。
2、新注册企业奖励
2020年1月1日后,凡在柯城区固定收入范围(含专业市场城)新注册成立的服务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年缴纳地方税收5万元以上(含)的,按税收区级留存的60%给予奖励;年缴纳地方税收20万元以上(含)的,按税收区级留存的70%给予奖励;年缴纳地方税收50万元以上(含)的,按税收区级留存的80%给予奖励;年缴纳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含)的,按税收区级留存的90%给予奖励;年缴纳地方税收800万元以上(含)的,按税收区级留存的96%给予奖励。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办公室。
(一)在库奖励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在库奖励申报表》;
2、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新注册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新注册企业奖励申报表》;
2、企业2020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企业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属地及部门联合审查——初审拟奖励名单公示——上报区政府审核——下达奖励文件及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为下发申报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请按申报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及材料提交(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视同自动放弃申报。联系人: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办公室徐巍,0570-3893700
2、申报对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提供奖励申报资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兑现奖励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柯城区服务业奖励资金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拨付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2020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新注册企业奖励申报表》
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