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发改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0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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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靖华代表:

你在柯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巨化地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49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业迎来突破式发展,截至2019年底,我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有717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越来越大的背景下,与之相对应的是配套充电桩建设明显不足,迫切需要我们在城市的建设和更新中,大力实施充电桩建设。您提出的关于巨化地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充电桩建设情况。国家、省及衢州市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出台规范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文件。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统筹规划,有序建设,截止2020年底全区建设充电桩423个,建设主体以国家电网为主。巨化片区充电桩的问题,一是电力自控区,属巨化厂区自行定价,而不是国家电网统一定价;二是巨化片区没有大型的停车场,且快充的电源点较难选择,导致选点安装困难;上述原因造成巨化片区充电桩建设相关滞后,给周边电动汽车用户带来一定不便。

2.政策奖补情况。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奖励资金引导作用,推进我区充电桩的建设,2020年全区落实充电桩奖补资金27.37万元。

二、下步打算

通过与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对接,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已制订完成《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在我区建设公用充电站 13 座,建设各类充电桩430个,其中衢州市巨化工人广场和衢州市柯城区建材市场公共充电站各1个。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会商和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配套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衢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落实好上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奖励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等给予支持。

(三)极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有效整合各方资源。鼓励企业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充电安全。一是严把建前准入条件。对新建充电设施设计标准、用料选材、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充电设施高标准建设,安全投运。二是做好日常运行维护。按照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督促运维企业对已建成投用的充电站(桩)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按照“谁备案、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全面建成“首善之区、幸福之区、运动之区、奋斗之区”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