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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监管办 成文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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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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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管办“十三五”规划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1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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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区监管办机构改革完成后的第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十三五”规划期间,区监管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在先,规范操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服务柯城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期间工作成效

顺利完成机构改革

2019年8月,区监管办完成机构改革。单位名称由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由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组成区政府派出机构,原区监管办与区交易中心合并,监管办编制4名,交易中心事业编制4名,实际人员在编8人,编外4人,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交易中心。合并后,监管办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及环节监管、指导乡镇部门交易平台建设及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等职责。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推进招投标简易程序。对400万元以下项目,推行完善简易招标流程,一般在3天内完成公示及开标,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投标清单,大幅缩短工程类项目招标时间;开展异地开标试点工作,对现有电子开标系统及开标室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网上开标大厅建设,实现网上不见面开标,打通投标单位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投标单位零跑腿投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取消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自主发包备案,改由窗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统一审核,进一步简化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取消限额以下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为替代,进一步完善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并将已缴纳的予以退回,同时鼓励限额以上项目采取履约保函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

2.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实现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的全过程电子化。自2017年开始,试点实施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现已实现房建及市政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可自动核验投标单位的标书制作、电子清单等是否存在一致或雷同,有效打击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区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

3.首创项目招投标备案全流程电子审批。坚持以“最多跑一次”为原则,“零跑腿”为目标,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的基础上,升级完成的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审批。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等一系列招投标活动,可通过远程异地操作完成,使服务对象从线下“跑来跑去”真正转到线上“网来网去”,我区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投标人等服务对象由此进入“零跑腿”模式。

(三)狠抓行业专项整治

1.突出检查重点。开展定期不定期、多轮多层次的项目检查,通过自查自纠、立查立改,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在建项目行业监管力度。积极落实重点项目督查,根据大监管服务办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梳理2019年以来全区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并制定标后督查方案。今年5月,检查组对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开展检查并下发反馈单。10月,对2020年污水零直排及创文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2.压实督查实效。凸显标中监管,加大开标评标技术运用,压缩围标串标空间,取消企业入库改诚信投标承诺制,强化企业竞争公平公正。安排专人定时抽查开标、评标现场,维护开标现场秩序。要求投标企业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等方式加大企业围标、串标成本。积极加强开标现场监督和投诉处理,安排专人定时抽查开标、评标现场。疫情以来,现场发现问题4项,受理串标嫌疑3个,移送行业主管部门1个。

3.规范村级项目交易活动。在村级工程交易监管方面,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办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延伸监管项目,建立对工程项目监管从立项、审查、交易、标后监管等方面的全过程跟踪。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由区监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等部门对文件实施以来的相关问题进行磋商,确保协调协商机制、问题整改落实有效。

4.加大行业惩戒力度。一是开展线索排查,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查处企业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共查处企业履约不力行为11起,其中针对浙江联信环境建设公司项目存在转包问题,区监管办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其参与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三个月,并将案件移送衢州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做出相应处罚,并对该企业限制期内参与项目投标严格把关。二是严惩开标环节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实参与围标、串标企业2家,限制其参与我区招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万元,受理工程类投诉3起,均已办结。三是积极受理信访举报。2016年以来,区监管办共受理举报1起,根据职能由乡镇平台调查核实,已处理完毕。群访问题1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制作谈话笔录,要求施工和监理保障工程质量。

(四)优化行业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招投标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推动解决全区交易监管层面突出问题,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近年来,区监管办优化整合出台《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柯城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实施细则》、《柯城区村级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及代理、监理、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区、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项目交易流程和管理规则。目前,全区法定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招标应公开尽公开,针对限额以下项目已出台具体监管细则,确保监管到位。

2.抓好两个平台优化。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等项目电子招标工作,整合专家抽取系统、企业库管理系统、保证金监管系统,优化完善区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基于便于阅读、利于查询的原则,增设政策规定、资料下载等板块,分类合理、逻辑清晰。二是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定期安排人员下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乡镇街道、部门等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指导解决乡镇平台交易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企业数据库,确保乡镇交易平台开标、交易更加合理合规。

3.完善代理机构及人员管理。加强开标现场监管,定时清理开标现场,防止无关人员扰乱,对交易中心监控等硬件进行升级提升,完善开标现场监控、管控设施配备,对评委产生、评标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实时监督,杜绝各类违规操作行为。加快推进《柯城区监理企业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柯城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制度执行,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培训,完善《柯城区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代理行为日常考核及代理机构监管。

(五)坚持业务改革创新

1.全市首创“评定分离”招标方式。2018年7月,全区首个试点“评定分离”模式项目-衢州市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改造总承包项目完成招投标。2019年9月,区监管办再次试点文昌路二期“评定分离”招标,在对斗潭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经验总结改进的基础上,变量化定标为投标单位现场阐述实施方案的定标模式,使投标单位从片面研究招标文件提高中标率转移到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合理方案、突出自身优势吸引招标人,更好发挥招投标正面引导作用,杜绝投标企业挂靠、资质转借行为,为业主选择优质施工单位提供平台,形成具有柯城特色的招标制度。

2.全市范围内率先启用信用报告。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在招投标领域的运用,在招投标环节引入第三方《诚信评估报告》,充分运用诚信结果,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的企业限制招投标行为,逐步建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信誉体系。2019年10月,区花园上下门公寓式安置(一期)项目村道提升改造工程作为我市首个在招标中引入第三方信用报告的试点项目,成为我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区招投标行业信用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3.首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首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检查新模式,重点针对项目交易、合同签订、资料整理、施工管理、监理履职、村干部是否违规插手工程等方面情况,紧扣突出问题,强化问责机制,坚持全程跟踪督办,落实问题整改,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行业主管部门。自2019年5月份以来,牵头组织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审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范围内2017年以来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村级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项目484项,走访百余人次,检查施工现场10处,发现问题80余项,退回超付工程款23万余元,处理相关人员4名,约谈企业2家。

(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以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干部夜学等思想教育理论学习活动为契机,筑牢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理念,紧密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干部奉献担当精神。坚持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软硬环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窗口人员政务服务水平和政务效能。深化首问首办工作机制,加强科室之间业务学习,打通业务壁垒,优化窗口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群众办事和营商环境。注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抓好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六条禁令”和市委“十条军规”“三个决不能”等落实情况,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监管办干部队伍。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监管办以“三强化三推进”为工作主抓手,促我区工程项目交易、监管规范有序进行。截至10月31日,全年共完成全区工程招投标项目540个,投资额 12.46亿元。其中在市平台完成招标项目 34个,交易额7.56亿元;区平台完成项目招投标167 个,交易额约3. 7亿元,乡镇(街道)完成进场交易339 个,交易额 1.2亿元。

(一)强化服务理念,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立足“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成立大监管服务办,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协商机制,为全区重大项目提供招投标咨询服务基础上,提前介入重大项目,主动参与项目前期谋划,优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批、设计评审、招标监管、标后监管和结算审计,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和品质。大监管服务办创建以来,先后为杭衢高铁项目、寺桥水库、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创文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招投标政策法规、建设组织方式、交易方式、投标条件等意见咨询十余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二)强化业务提升,推进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

1.勤练“内功”强素质增本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4个标准体系共31项具体标准,对党组议事、财务报销、请销假等18项工作制度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填堵风险漏洞。积极开展“半小时”微课堂、科室之间交流轮岗,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确保项目审批备案零差错,平台交易零投诉。

2.扎紧制度篱笆打造阳光平台。以招投标法和条例为基础,完善制度设置,今年新出台《柯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柯城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区、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项目交易流程和管理规则,明确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企业培训,按规定开展企业考核扣分制,实行季度通报,扎紧扎好制度篱笆,打造透明公开、监管有力的阳光交易平台。

3.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标前,严把“审核”关,对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评审报告等招标资料进行检查,对招标方式、资质条件设置等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质疑、投诉的发生。多年来,区监管办未收到一起因招投标而引发的投诉件和信访件;标中,推行“电子化”,一方面设立监控中心,对开标厅、评标厅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另一方面,优化电子招标监管系统,开标过程网上留痕,系统自动核验信息并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疫情期间,通过电子招标监管系统,完成不见面开标项目55个,及时锁定并查处异常项目2起;标后,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制定检查计划,加大检查频次,目前基本形成村级工程项目和重点项目全覆盖的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闭环。

(三)强化创新理念,推进招投标机制改革。

1.全面取消小额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为落实稳企降费政策,加速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6月1日起区监管办全面取消全区小额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惠及企业101家,共计金额1000余万元。同时,以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为替代,充分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分机制,将企业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不定期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履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有效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招投标行为,助力衢州“信用示范之城”建设。

2.积极探索安置房代建开发模式。开展安置房代建工作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我区安置房代建实施办法,探索我区多元化安置房建设模式,制定安置房全流程代建实施流程图、安置房阶段代建实施流程图和安置房代建的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下一步可根据代建项目试点经验,制定细化的安置房代建实施办法及安置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代建模式的应用。

3.健全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柯城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招标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通过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行为处理、信用信息运用,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并对当事人诚信信息进行使用,从根本上制约招投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确保招投标竞争择优功能实现。

4.推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运用。在房建市政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基础上,推进交通、水利等行业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继续实施不见面电子开标,在现有电子开标系统及开标室改造升级基础上,做好网上开标大厅建设维护工作,提升完善电子招标系统软件。实现企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标书、电脑实时观看开标现场,实现招投标企业“零跑腿”。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

“十四五”期间,区监管办将继续按照“规则在先,规范操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推动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服务、深化延伸“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绩效,保障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推进,实现服务优良、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一是抓好大监管服务办建设。切实以政府重点项目服务为中心,完善“大监管服务办”工作方案机制,执行成员单位例会制度,讨论重点项目招标方式流程。依据项目进场流程进行延伸,从立项、审查、交易、监管等方面强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形成多部门的协商会商机制,提高政府项目推进效率,缩短项目时间。加强项目前期介入,提供政策解读咨询,进一步强化标后履约监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项目的检查、整改;二是做好重点项目专班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寺桥水库、杭衢高铁、灵鹫山专班,进一步提升干部奉献担当精神,为大项目推动服务;三是融入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项目征迁建设、联村联社等中心工作。

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分级汇总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三级项目,对明确实施的,纳入年初项目库、资金库和用地保障范畴,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合理制定实施计划,倒排时间节点。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要求做好初步设计及预算。二是扩大区级招标权限,加强与市监管办对接,逐步实现40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在区级平台交易;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扩大公开招标比例,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法定限额4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应公开招标尽公开。四是提升建设单位自觉履约。通过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项目联合检查、下乡业务性指导,提高建设单位自觉意识和监督主体责任意识。五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项目监管实施细则,理顺工程交易监管流程、权限及监管职责、责任。

继续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继续推进评定分离、安置房代建开发招标方式的实施。在斗潭项目、文昌路二期项目的基础上,对评定分离试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完善,继续推进我区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代建开发模式助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推广招投标数字化运用,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及全流程电子审批系统,做好招投标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继续实施不见面电子开标,在现有电子开标系统及开标室改造升级基础上,做好招投标场地规范化建设及网上开标大厅建设维护工作,提升完善电子招标系统软件。三是探索村级小额村级项目的交易和监管方式。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发包方式、评标办法等,对小额项目可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交易。对技术要求低、不涉及安全问题的小额市政、园林绿化等村级工程探索试行投工投劳方式。

(四)加强企业诚信在招投标中运用。严格执行《柯城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区招投标行业公平公正,让优质企业承接项目,把企业信用记录运用到招投标中。加强企业诚信成果运用,对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列入我区招投标黒名单,限制在我区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好,在当地受行业部门表彰的优良企业,将以信用分方式纳入评分体系,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五)巩固和加强督查机制。一是加强建设单位对项目督查管理。以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定期开展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二是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标后监督履约指导。对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处,经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限制在本区承接相应业务,可上报至市级或省级诚信平台。三是继续开展多部门每月联合检查,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四是加强乡村小额项目监管。完善《村级工程项目交易管理细则》,减少招投标干扰,要求投标企业签订《六严禁、六不准承诺书》,并就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相关线索移送相应部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加强业务延伸指导。定期安排人员下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乡镇街道、部门等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技能,按规定开展企业考核扣分制,实行季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