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74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01
发文字号: 柯住建〔2020〕65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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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472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8-01

  • 文号:

    柯住建〔202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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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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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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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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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住建〔2020〕4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区,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对象须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的相关规定,在任期内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评审。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其中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 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对象要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2020年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要求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证明(2020年继续教育需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12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共不少于36学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职称提供2020年不少于90学时证明。

2020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近4年(2016-2019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其他要求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2号)文件执行。

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继续教育学时以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jxjy.rsj.qz.gov.cn)以及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在线教育及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quzhou.zhujianpeixun.com/)登记的学时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时为准)。

(四)其他条件。2019年未通过评审且2020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初(中)评委审核推荐以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初、中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初、中评委(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我区的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一贯做法,经初评委会同区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确认、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初、中评委账号由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

四、相关政策

(一)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人员申报职称。

申报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的,需上传《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4)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或本科以下学历的,需上传《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3)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自评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三)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有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五)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我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送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后才能参评。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的,不需要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六)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评聘结合。根据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对象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2)扫描件。

(七)职称初定。职称初定条件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执行,当年度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合计取得90学时方可申报初定。申报对象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栏目查阅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进行在线申报。

(八)参加业务面试人员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具有评价条件第八条第三项相关情况的;

2.转评的;

3.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4.已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

5.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5。

(二)公示要求。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柯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单位或他人为参评人员提供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推荐评审费。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高级为430元/人(其中推荐费150元、评审费280元),中级为260元/人(其中推荐费为80元、评审费为180元),初级、员级评审费为100元/人。

(四)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1.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六、时间要求

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7-9月进行。中级及以下职称网上申报(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17日,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要求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0〕222号)文件执行;区初评委办公室(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8月24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纸质材料(详见附件5)报市建筑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勿将上传材料未齐者纳入推荐上报范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各地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机构、地点以及继续教育零散学时审核认定登记等信息详见附件11。

本通知电子版可从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qz.gov.cn/)“最新文件”栏目、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职称申报计划-相关附件”栏目中下载。

附件:1.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3.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6.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7.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书

8.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

9.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10.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11.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咨询、材料

受理、继续教育零散学时审核认定登记登记机构一览

1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13.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

评表

14.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15.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

绩)

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近4年未因职业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二、申报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三)不具备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四)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工作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五)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六)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取得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专业审议组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1.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人员;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奖人员;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7);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5);设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3);设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2)。

2.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国家级)金、银奖获奖人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7)。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3);全国统一定额和地方定额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3);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排名第1)。

四、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近4年(2016-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以标志性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附件2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近3年未因职业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105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四、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近3年(2017-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正常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技术员职务当年至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附件3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可在申报时提取。

2.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职称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高级职称评审” 或“用户中心首页/中级职称评审”,选择“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或“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照片用于制作职称电子证书,不符合相应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照片格式应为1寸、2寸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上传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清晰,签署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其中“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并根据用人单位所属关系选择相应的“受理评审委员会”。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

(1)若选择“正常申报(含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再次通过中级申报)”或“转评”,需在相应选择项打钩;

(2)若选择“转评”(申报高级职称),需在相应选择项打钩;

(3)若选择“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申报高级职称),需填写标志性业绩具体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4)若选择“自评申报”,点击“开始自评”,自评分需达到105分才能申报;

(5)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中选择相应高级职称,并上传佐证材料;

(6)技能人才申报选择“正常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材料。工程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根据评审工作计划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申报高级职称需上传2018、2019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每年度满足90学时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需上传近两年(2019-2020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证明;

(2)省外社保缴纳证明(适用于近1年内有省外社保缴纳记录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说明);

(4)申报高级职称累计5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申报中级职称累计4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申报当年须在聘;

(5)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1份(含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证书,适用于自评申报人员);

(6)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适用于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人员,认证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报所属建设主管部门。

7.费用缴纳。申报人员根据12333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

附件4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初、中评委(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注册并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申请。

注:如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

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申报资格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业绩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意见后,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

二、中评委(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地市各级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完成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原则上,地方主管部门除召开中评委会议收取“中推高推荐费”、“初、中级职称评审费”以及初评委会议收取“初推中推荐费”、“初级职称评审费”外,其他审核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3.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核推荐”,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如是市级单位,此步骤则直接提交至所属中评委办公室审查;如是县级单位,则提交至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将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提交至到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

三、初评委(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各县(市、区)初评委(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完成中级职称资格审查工作。

(一)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2.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核推荐”,提交市住建局审查。

四、审查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评委会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必备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电子材料应退回要求重新填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附件5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按《个人用户操作手册》要求,完成注册、登录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完善个人信息、建立业绩档案库后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开展职称申报,还需准备相应材料。申报人员材料由各用人单位收集,经各县(市、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相关材料如下:

1.需准备评审委托书1份(市级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市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县(市、区)由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可通过评审系统上传扫描件。

2.用人单位填写《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9),报送电子文档(Excel格式),须填写完整、准确,不得空缺。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务必须与花名册顺序保持完全一致。花名册统一按照正常申报、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转评、再次通过中级申报、其他申报、标志性业绩、技能人才申报人员类别依次排序,其中正常申报人员需按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3.申报人员下载打印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附照片,需用A3纸手册方式正反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一式4份(参加高级面试人员5份)。

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衢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参加面试的,需提交纸质论文代表作1份,并与自评表一起放入资料袋中,贴上封面(附件8)。

二、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专业名称详见评审计划/可评审专业,可参见附件6。

2.申报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施工与监理类”和“技术管理类”选择填写。

3.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4.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4年(高级)或3年(中级)考核资料;需填逐年考核结果,如“2016合格”、“2017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