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7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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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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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全力抓好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调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情利益,确保疫期间农业生产经营有序,保障居民“菜篮子”有效供应。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25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kcnyncj@sina.com

2.邮递信件: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西路109号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贝贝    电话:0570-3861323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全力抓好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调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益,确保疫情期间农业生产经营有序,保障居民菜篮子有效供应,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支持设施速生蔬菜生产对列入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范围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500元的补助。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对实行订单收购的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临时补助。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从2020123日开始),省财政对省内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定点屠宰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本省活禽10万只以上的,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其中鸡、鸭、鹅每只补助2元,肉鸽每只补助1元。在此基础上,市区财政再分别补助1/只和0.5/只。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引进种猪的,给予500/头的良种引进补助。

三、加强农资保障供应。对实行农药实名制购买的农资经营店须优先保障我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确需的肥料、种子、农膜等农资供应,备足春备耕农用物资。积极开展春耕送种子活动。

四、扶持柑桔出口和深加工。积极鼓励柑桔出口企业和柑桔深加工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提升加工产能。对销售本地柑桔的自营出口企业和柑桔深加工产企业,广泛开展品牌宣传,集中打响衢州品牌,进一步增强桔农信心,引导帮助桔农适时顺价销售。  

五、做好农业保险扩面。对参加浙江省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期间专用)的参保对象(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它主体)的自付部分保费进行全额补助。

六、加强产销对接。对开设保供给蔬菜直销点、入驻邻里通等平台线上销售产品的主体,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

七、加强服务指导。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控和动物防疫等工作。了解掌握肥料、饲料、种子、农膜等农资储备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农业生产资料内调外运事宜,备足春耕农用物资,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组织农技专家深入一线,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控和动物防疫等工作,并加强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八、加快政策兑现。简化审批流程,涉及的相关政策能即时兑现的即时兑现,不能即时兑现的加快兑现速度。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意见反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