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72722841XH/2020-39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技术支持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九华乡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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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九华乡人民政府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九华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九华乡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最新内容。 九华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事程序;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3、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5、工作动态;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九华乡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xxgk.kecheng.gov.cn/kcqjhx/)公开政府信息,并在乡党政办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乡政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乡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8762068 传真号码:0570-8762085 通信地址:九华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32402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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