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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02002621484G/2020-393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技术支持 成文日期: 2020-06-15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柯城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6-15 18: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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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主要包括:领导简历、分工等信息,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府文件。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非涉密文件,政策解读等。

3.计划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总结、计划、发展规划等。

4.政务活动。主要包括:从事政务活动的新闻报道、政务信息等。

5.人事任免。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任免文件等。

6.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上查阅。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发布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公开制度、机构概况、政府文件、计划总结、政务活动、人事任免、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季报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指定地点:柯城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570—3010035)。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免费向您提供《目录》中编制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柯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10035,传真:0570-3010257,邮箱:kcsf1985@163.com,办公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荷五路60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5-10月)8:30-12:00,14:30-17:30;冬令时(1-4月,11-12月)8:3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3.工作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柯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信函邮寄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荷五路608号315办公室,邮政编码:324000。传真号码:0570-3010257。为能及时将申请提交给受理机关,请在函件表面显眼处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身份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受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4)费用收取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如果申请人认为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联系电话:0570—3052110,通信地址:衢州市区荷三路28号柯城区行政中心,邮政编码:324000),也可以同区政务公开办联系协调处理(联系电话:0570—3621011,通信地址:衢州市区荷三路28号柯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402室,邮政编码:324000),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068080168@QQ.com,同时,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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