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21N/2020-52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对象范围
符合衢州市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8号)。
四、申请条件
(一)登记失业人员;
(二)符合衢州市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五、申请材料目录
(一)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
2.低保边缘证(城乡低保边缘户成员需提供);
3.军人退出现役证明材料(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需提供);
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证明(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提供);
5.1-8级《残疾军人证》或《残疾人就业援助认定表》(残疾人需提供);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需提供);
7.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七、申请方式
现场或网上申请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F厅(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1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衢州市柯城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令: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夏令: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结果送达
短信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0-3087507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