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23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9-09-06 | ||
发文字号: | 柯政办发〔2019〕25号 | 有效性: |
/2019-72365
教育
区府办
2019-09-06
柯政办发〔2019〕2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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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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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府办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柯政办发〔2019〕25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柯城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柯城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区九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柯城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等文件和法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学前教育资源不断优化,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3%左右。
到2022年,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普惠性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公办园占比达到30%以上;全区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持证率达到80%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两教一保”配比达100%,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强化教育资源供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农村幼儿园布局规划,支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优先用于改造为幼儿园。根据“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原则,鼓励和奖补村集体投资办园。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规定及时移交,原则上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分园。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比例,启动高品质幼儿园项目工程。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选择性需求。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所有幼儿园按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含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教师报备员额制,探索乡村幼儿教师定向培养储备制,确保每个乡镇公办幼儿园至少有3位在编教师。幼儿园教师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单列实施。建立和完善适用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对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予以适当倾斜。依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确保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建立农村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保障与财政生均拨款和等级幼儿园评估认定挂钩机制。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分层分类轮训制度,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结构,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加强名园长、名教师和特级教师培养。
(三)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全面改善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优化课程实施过程、完善课程评价体系,落实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目标及要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教研指导网络。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开展质量评估工作。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充分发挥公办园、省二级以上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其他幼儿园的示范和指导作用,继续鼓励和支持名园开办分园,大力引导城镇优质幼教资源向农村延伸。
(四)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足额按时到位,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保持动态增长。根据幼儿园布局规划,每年新建、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将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开办资金、移交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开办资金、报备员额制教师、兼职教研员工资等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幼儿园生均成本、保育教育费收费情况,逐步提升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结合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各地实际,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同一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农户)学前教育的补助,保障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每个阶段学前教育的发展形势。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将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落实保障和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完善结果公示和运用制度,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有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拓展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科学育儿知识和先进典型。加强幼儿园和社会、家庭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家庭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