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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七里乡 成文日期: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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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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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里乡

  • 成文日期: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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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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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乡2019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0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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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七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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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所属部门 :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摸清底数、前移关口,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根据省、市、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全乡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本次排查目的是针对各区块、各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并采取措施及时化解,达到“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目标。

二、排查对象

(一)重点主体。根据行业管理职责进行划分,乡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摸。

(二)重点场所。根据属地原则,各村负责商务楼宇、写字楼等商业聚集区的排查,重点关注“生物科技、电子科技、实业贸易、粮贸机械、养老养生”性质的衢州分公司以及“投资咨询、电子商务”性质的衢州本地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各村与所属部门要明确该项工作专职人员,落实责任。乡监管部门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各村以网格为基础,深入重点场所开展“扫楼”“扫街”式排摸,填写附件1《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由公司法人填写附件2《不从事非法集资承诺书》。

上述排查结果统一汇总至乡社会治理办,根据风险情况和类别设置标识,确保可查可管可控。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乡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涉非类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整治。对于各村、所属部门反馈的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或经营模式难以辨别是否涉非的企业,乡社会治理办联合上级部门上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1至2019年7月10日)。乡社会治理办对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风险总体评估及原因、典型案件简介、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等。

四、工作要点

(一)排查要点

1.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超范围经营,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资产”“加盟积分”“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积分”“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3.看人员。一是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相关处罚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4.看业务。结合企业经营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环节,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活动。

5.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城的监测预警力度。

6.看纳税。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规模与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的情况,对具有不相符合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7.看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线索,进行梳理调查。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村、乡所属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

(二)整治要点

对于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各村、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现场处置,充分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小时解决问题。愿意配合清退的机构,责令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非法金融活动,签订《自主清退承诺书》(见附件3),即日起开展清退工作。若在清退过程中发现继续开展非吸业务或者未按要求开展清退工作,协调公安部门要立即介入,按照法律法规做立案处理。对于逃避检查、拒不配合整治的机构,将其列为重点风险对象,公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做立案处理。

对于有疑似特征但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处理的公司或刚成立不久的输入型公司,各村、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检查力度和密度,张贴风险提示书,争取达到挤出目的。

(三)宣传要点

各村和乡所属部门在排查的同时,要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网点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利用LED屏、电视等线上媒介开展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村、所属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提前做好谋划工作,周密组织部署,加强条块联动配合,有效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村、所属部门要在6月30日前,报送排查台账至乡社会治理办。处非工作已纳入平安综治考核,上述材料将作为乡社会治理办对各村、所属部门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三)健全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各村、所属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深化排查结果运用,切实把风险降下来,也要深入研究辖内非法集资发生规律,分析重点行业、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直击难点,切实抓好源头治理。

附件:1.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

          2.不从事非法集资承诺书

          3.自主清退承诺书           

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5日

附件1

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

网格员姓名:        联系电话:             排摸时间:

机构(公司)名称:

两掌握

场所详细地址


负责人或经营

人姓名及电话


两警觉

投资者是否异常

□无异常□营销活动聚集□挤兑围堵聚集

机构是否异动

□无异常□新设立□搬离、关闭

一告知

企业是否做出承诺

□ 是  □否

具有:

第  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情形。

1.以投资入股及转让原始股“挂牌上市”、买卖境外基金股票、投资黄金及其他贵金属、投资健康养老及医疗保健品、发展连锁超市及加盟店、销售房产份额及回购等投资理财名义的;

2.组织群众在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集会,以举办“产品说明会”、“活动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返本付息承诺的;

3.以消费积分返利或定期支付利息的方式,利用“高息”诱惑群众投资的;

4.P2P网络借贷、现金贷、暴力催债等相关活动;

5.近两年来外地公司在衢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没有标明从事金融业务的,而实际从事金融活动的;

6.发生停业关门、老板跑路、员工消失、投资人讨债等类金融机构异常情况;

7.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而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8.其他以 “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文化艺术品收藏”、“转让原始股及境外上市”等投资理财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

凡具有以上行为的机构或企业列为风险对象,进行重点检查。

【填表说明】:机构(公司)名称:指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理财、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保险相关类、融资性担保、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民办教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租赁、典当、小额贷款、房地产等业务结构。请填写对外标志的完成机构名称。

涉嫌非法集资的形式的照片或说明:

附件2

不从事非法集资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公司        ,本人代表公司就不从事非法集资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教育并约束单位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四、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个人列入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公司列入市场监管黑名单。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名称(签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主清退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公司        ,本人代表公司就非法集资自主清退作出如下承诺:

一、清退工作

(一)于   年  月  日完成公司涉非业务的清退工作。

(二)公司负责人、高管等不失联跑路,不随意损害投资人权益处置资产,不损坏账务文件资料,不恶意转移、隐匿财产。

(三)在清退过程中绝对不发展新的涉非业务。

(四)建立与投资人沟通渠道,做好投资人的安抚工作。

(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清退进展材料,材料绝不弄虚作假。

(六)若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内容,自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个人列入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公司列入市场监管黑名单。

二、依法经营或注销

○营业执照继续保留。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若今后公司仍从事涉非业务,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一律由本人承担,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个人列入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公司列入市场监管黑名单。

○公司注销。公司决定不再经营,注销营业执照,将按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名称(签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