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43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九华乡 | 成文日期: | 2019-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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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4379
政法综合类
九华乡
2019-05-13
-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0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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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九华乡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九华乡
各行政村、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工作部署,九华乡人民政府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九华乡成立由乡长姜瑜晖为组长、分管副乡长林富军为副组长,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博物馆、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居住出租房、民宿(农家乐)、“多合一”场所、施工工地等15类重点场所。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四)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及被埋压、圈占、遮挡和挪用。
(五)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道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村、乡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动员部署到位。各有关部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底前报乡安监站。
2.细化工作标准。根据市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附件1),开展检查使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5月上旬前,组织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的专门培训,说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切实掌握检查方式方法。
4.单位自我查改。5月底前,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信息,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完成自查的单位(场所)将自查表报乡安监站。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对完成自查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6.行业齐抓共管。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积极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乡文化站强化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乡经济发展办要依法做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乌石山景区区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按要求严格落实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制度,联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市场监管平台要加强商市场等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乡自然资源规划所要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卫生站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所管行业单位(场所)落实自我查改职责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切实改善行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状况。5月份,各行业部门单位(场所)完成自查。
7.综合施策推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及其负责人,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要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省、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快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
8.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我省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重点针对15类场所和9类风险,强化社会面管控力度,全力维护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落实《柯城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二)紧盯重点,统筹推进。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民房)、老旧小区、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改善我乡消防安全状况,找准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力推进不放心行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对单位(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开展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2.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逐条对应,下同)
(一)检查标准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民宿(农家乐)装修材料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
2.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3.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4.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二)检查方法
1.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2.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一般情况下,白色泡沫状为聚氨酯泡沫夹心,属于易燃可燃材料;黄色絮状夹心为岩棉,属于难燃不燃材料)。
3.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一般情况下,常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为白色颗粒状,遇火迅速融化燃烧)。
4.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5.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三)整改措施
1.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成不燃难燃材料。
2.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成不燃材料。
3.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单位研究明确相关防范措施,特别是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采用阻燃PVC硬质塑料电线套管等)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5.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
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检查标准
1.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服务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第1类:爆炸品,如火药、炸药、烟花爆竹等;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液氧、液氮等;第3类: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苯、乙醚等;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樟脑、硝酸纤维素及其制品、火柴、赛璐珞(乒乓球)、硫等;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氯酸钾、高锰钾等;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和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菌等病原体等;第7类:放射性物品,如超铀元素等;第8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施工工地不得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检查方法
1.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知情人等方式,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是否严格限量,是否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管理、登记。
2.查看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是否通风良好、保持干燥、设置严禁明火标识。
3.查看高层建筑内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整改措施
1.及时搬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装置、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登记;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及时搬离、清理违规超量堆放的易燃易爆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3.及时进行劝止搬离。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一)检查标准
1.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公共区域和室内)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直接连通的,应用实体墙分隔。
4.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5.电动自行车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6.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登高场地,不应妨碍各类消防设施使用。
(二)检查方法
1.查看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2.查看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场所公共区域及室内有无停放电动自行车。
3.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周边建筑区域是否用实体墙分隔。
4.查看有无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5.查看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周围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6.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有无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登高场地,有无遮挡、占用等影响室内外消火栓、防排烟口、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及时搬离、清理(如采取拨打“114”一键挪车电话等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标识,严禁进楼入户;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2.立即搬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标识,严禁“人车同屋”。
3.立即搬离、清理并设置实体墙,或在室外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4.及时制止、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及时清理或者搬离至安全范围。
6.及时搬离,重新选取合理区域。
四、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停用
(一)检查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2.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能正常联动响应。
3.消防水泵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4.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5.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和软管卷盘、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器材应保持完整好用。
(二)检查方法
1.进入消防控制室,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是否停用或存在故障、屏蔽等信息,能否通过主机远程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等。
2.进入消防控制室,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至自动状态,按下两个手动报警按钮或点烟测试两个烟感探头,查看相应区域防火卷帘是否正常下降、机械防排烟是否及时启动。
3.进入水泵房,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灯或开关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4.进入水泵房,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手动控制状态,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关闭消防水泵,将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成自动控制状态,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阀门放水测试,查看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5.查看室内消火栓箱及其接口部分是否保持清洁、干燥,是否存在锈蚀、碰伤或者其他损伤;查看消防水带、水枪、消防软管卷盘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卷盘是否灵活转动;查看灭火器压力指数是否正常(红色区域表示压力较小无法喷出、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可正常使用、黄色区域表示压力过大),查看瓶体是否生锈或破裂,查看喷射软管和喷嘴是否完好;查看应急照明灯外观是否损坏,灯具是否脱落,检测是否正常开启;查看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是否损坏,灯具是否脱落,指示方向是否正确,灯具是否常开。
(三)整改措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出现故障的,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3.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调至自动,并张贴明显标识。
4.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5.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和软管卷盘、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器材未保持完整好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防火分隔不到位
(一)检查标准
1.建筑地下与地上连通处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的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应保持完好。
4.楼梯间、前室防火门应常闭。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缝隙应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二)检查方法
1.查看建筑首层通往地下的楼梯间是否安装防火门(1.防火门应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形式认可证书》和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2.防火门上贴有中间为黑色大写“S”的红色身份标识;3.防火门应有产品铭牌,且铭牌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应有与证书和检验报告一致),地下烟气是否会直接进入地上、楼梯间。
2.查看建筑住宅与非住宅分隔处是否设置防火隔墙(即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如普通粘土砖、混凝土墙、水泥加气墙等,耐火极限一般多为3小时)或防火门。
3.查看防火隔墙是否开设孔洞,防火卷帘是否破损不能正常升降,防火门是否能正常打开、完全关闭,防火窗是否缺失、破损。
4.查看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关闭,闭门器、顺序器是否损坏,从而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
5.查看楼层楼板、管道与墙体间、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连接处是否留有孔洞、缝隙。
(三)整改措施
1.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2.用防火隔墙隔断或安装防火门。
3.封堵开设孔洞的防火隔墙,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4.及时关闭防火门,门上张贴“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状态”警示标语;维修更换损坏的闭门器、顺序器。
5.对孔洞、缝隙用防火材料填充或封堵。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
(一)检查标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宾馆饭店、员工宿舍、民宿(农家乐)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应24小时保持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
(二)检查方法
1.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或其他妨碍人员疏散的情况,如疏散通道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板、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
2.查看室内门窗周围,是否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等情况。
3.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置围墙、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辆通行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采用打通、拆除、清理等方式恢复畅通。
2.拆除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网);确需设置铁栅栏、防盗窗(网)的,应易于从内部开启,人员能顺利通过。
3.采用拆除、清理、腾挪等方式恢复畅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占用消防车道”等警示标语。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一)检查标准
1.单位应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并定期参加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
4.单位应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二)检查方法
1.查看单位内部有无正式任命文件,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2.通过查看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设施设备资格和能力。
3.通过实地抽查和应急拉练的方式,检查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知道安全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具,会使用消防器材;“一联通”:消防救援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随机设定着火地点,查看队员是否能在3分钟内到达起火地点。
4.检查是否向当地消防部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
(三)整改措施
1.应及时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并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应立即调离,安排有证人员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应组织参加培训。
3.对能力欠缺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4.向当地消防部门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书面承诺,通过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和网站等途径以及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检查标准
1.单位应每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留存维保、检测记录。
2.单位应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排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二)检查方法
1.查看维保检测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期检查。
2.查看巡查检查记录,了解相关人员是否按时巡查检查。
3.查看隐患整改记录,了解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整改措施
1.制定落实日常维修保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组织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落实人员和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前,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一)检查标准
1.一般单位应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和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单位消防应宣传氛围浓厚,按要求悬挂和粘贴消防安全标识标牌。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工地、民宿(农家乐)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检查方法
1.通过查阅档案台账、抽查抽问、现场测试等方式,查看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自救方法。
2.通过查阅档案台账、现场查看、抽查抽问等方式,查看单位是否按要求悬挂和粘贴相关的消防安全标识标牌,了解是否向相关人员宣传防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档案台账。随机抽查不同岗位员工,了解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3.查看档案资料,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应急预案。随机选定部位,假设火情,开展模拟火情演练,查看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响应迅速,人员疏散是否及时。
4.通过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房东、租客、住户、经营者、从业者等人员是否熟知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建筑工人是否了解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三)整改措施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通过广告屏、区域广播、楼宇电视等渠道,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竞赛。
3.针对建筑内每个重点部位制定预案,定期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