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43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九华乡 | 成文日期: | 2019-05-31 | ||
发文字号: | 九委发〔2019〕38号 | 有效性: |
/2019-74373
政务综合类
九华乡
2019-05-31
九委发〔2019〕38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4-0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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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九华乡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九华乡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乡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姜瑜晖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姜志璐 宣统委员
成 员:裴春风 人大主席
赵 杰 党委副书记
蓝 晨 纪委书记
程小刚 人武部长
林富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魏国春 组织委员
杜尚平 人大副主席
龚鑫华 副乡长
章 栋 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志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等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乡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乡党委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抓好落实。乡党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部门科室和乡属各单位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