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53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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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5338
政务公开
市场监管局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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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2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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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区委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经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2019年2月22日
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7月以来,我区各地及有关部门根据统一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依法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不法企业、商家受高额经济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千方百计逃避监管,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虚假标识、虚高价格、会销传销等各种欺诈手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成为其主要欺诈对象,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骗病坑病”事件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权益,人民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为严厉打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区保健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权益,促进我区保健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在全区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保健品市场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当前保健品市场存在的欺诈菅销、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保健品的理性消费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病人等特殊群体违法销售保健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负责、联动打击、企业诚信、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保健品产业发展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促进我区保健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以宣传预防、治疗疾病的保健品(含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医疗器械等),特别是无科学依据的声称保健治疗功能功效产品,如宣传宣称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抗动脉粥样硬化、预防脑溢血、脑血栓、治疗脂肪肝、肝硬化、预防老年痴呆、降低血液黏度、预防或治疗糖尿病、治疗白内障、延年益寿等。其中以中老年人、病人为推销对象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
2.重点领域:以大中型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为重点区域;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为重点场所;以网络、电视、报纸媒体为重点媒介;提供网络经营、会销经营的第三方平台。
3.重点内容:重点查处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咨询、免费旅游体验、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标识标签)和欺诈销售(非法添加、虚高价格)行为,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为载体的非法营销。如以“会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以及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特殊治疗功能疗效的保健产品。
(二)整治措施。
1.排查生产经营企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保健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好保健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关、进出货关。重点检查相关生产企业有无相关生产许可资质,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二是引导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消费环境。重点检查相关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对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非实体店经营单位的排查,检查其营销的保健产品中的标签标识、网页宣传是否含有虚假宣传现象,以及为保健品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是否依法落实实名登记和报告责任。三是强化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整治重点要点,强化案件查办严惩。充分发挥政法委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合整治优势,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行刑衔接,聚焦突出问题,依法严打严惩。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及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便利的,产品标签标识和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非法添加和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未履行柜台、场地的出租者义务,未核验场内经营者、承租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等资料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平台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原则上由属地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查处。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联动相关部门查办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重大案件,必要时实施挂牌督办。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查办一批影响范围广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重点典型违法案件,震慑心存侥幸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严打高压震慑力。
3.鼓励社会综合治理,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联合新闻媒体和相关行业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等,进行公开曝光。要将被吊销许可证的保健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平安浙江APP、各地“村情通”式智慧治理信息系统、12345投诉电话等渠道投诉举报保健品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生产环节的要延伸到经营环节,召回相关产品,经营环节的要上溯到生产环节,彻查来源和其他销售渠道,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政法委:加强对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平安考核,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实施。具体负责保健品广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查处虚假保健品广告,对涉嫌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行为及时责令停止,并依法查处;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督促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变相传销、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通报涉嫌犯罪、需行政拘留处罚的保健品案件、线索;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和进商超“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三)区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保健品犯罪案件,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药品制售及相关活动;加强监督指导,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依法加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的审判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四)区检察院:负责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保健品刑事犯罪案件;加大涉保健品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件办理力度,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参与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五)市公安局柯城分局:负责依法打击保健品领域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虚假广告犯罪活动,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需行政拘留保健品案件,依法开展侦办、查处打击。
四、时间安排
(一)摸排宣传阶段(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5日)。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社会关注、公众参与、企业支持的良好氛围。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全面摸排辖区内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掌握整治重点,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分类登记,建档立案,摸清问题底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6日-6月15日)。对第一阶段排查摸底的情况,加强巡查监控,落实监管措施,集中开展问题整治,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9年6月16日-6月30日)。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打击防范有关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区相关部门工作总结(含附件整治工作统计表)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并抄报市级对口部门;区级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2019年6月28日前汇总至区市场监管局形成总结报告,由区委政法委报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平安办将通过平安浙江APP、平安鼎微信公众号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问卷调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出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根据专项整治目标、内容、措施及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风险排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宣传引导等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品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多个生产经营环节、经营业态和多种产品,需要市场、新闻媒体及司法部门的多方协作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健全联动执法、通报协查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的工作通报和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等法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增强整治打击力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实效。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已纳入2019年度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过程性指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于2019年2月-5月每月3日前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工作数据信息(含整治工作统计表),区市场监管局将视情通报全区整治工作进展。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向区政府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实施社会共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功能作用,借力传统媒体、新媒体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保健品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的受众面和可及性,并通过持续开展“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气氛,有效增强消费者对保健品欺诈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施社会监督。通过加强社会共治,延伸监管触角,营建更加有序的保健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附件1: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2: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市监食〔2018〕1号)
附件3:中共衢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监综〔2019〕6号)
附件
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指 标 | 统计数据 | 备注 (填报部门) | |
立案查处案件数 | 违法生产案件数 | ||
违法标签声称案件数 | |||
违法营销案件数 | |||
违法广告案件数 | |||
违规医疗养生类节目、广告数 | |||
合计 | |||
罚没款数(万元) | |||
涉保健品 刑事犯罪 打击案件数 | 移送公安机关件数 | ||
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数 | |||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逮捕、起诉案件数 | |||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数 | |||
刑事打击人数 | |||
开展“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次数 | |||
投诉举报件数 | |||
按时办结件数 |
(统计时间:2019年1月-2019年6月,相关数据由各地各责任单位提供)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