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1-522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24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项目法人单位:衢州市柯城区旧住宅改造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肖飞、孙林;
设计单位:浙江新空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王林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63302361,执业印章号:3301421-006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总监:王亮亮(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70220,执业印章号:33015727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项目经理:刘光远(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00031137,执业印章号:京111060701802。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项目负责人:刘光远,施工负责人:雷贤锋、李素霞, 技术负责人:年永林,造价工程师:王英华、张晓雷,土建工程师:贾洪振、董长亮、谢明泉、陈传应,质量经理:梁权、王浩,安全经理:赵平、韩志川,设计负责人:赵洪升。
主要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组织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工期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分包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地下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渣土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道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5m;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区域高度小于0.55m;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控制施工区域和外界的封闭。施工工地污水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控制施工期废水污染,减轻施工场地污水排放对环境和人群健康的负面影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和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以上措施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