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74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石室乡 成文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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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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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室乡

  • 成文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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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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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室乡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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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石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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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属有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做好石室乡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根据《柯城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石室乡的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按照区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乡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郑建牵头,负责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与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联系,加强日常沟通,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

二、组织实施的主要步骤

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和先转隶、再“三定”的步骤要求,逐项、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部署

乡党委于1月25日前召开石室乡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对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开展事业人员调整工作

按照《柯城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和本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框架,认真研究本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调整方案。

(三)制定“三定”规定草案

1.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成立后,即与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衔接,就“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框架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

2.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根据《柯城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框架和“三定”规定模板等,研究起草“三定”规定草案,于2月20日前报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3.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按照《区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程序》要求,在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做好“三定”规定草案的修改完善,并将“三定”规定送审稿和事业人员调整方案的函于3月10日前正式上报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新“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按程序批准印发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立即按照新的“三定”规定组织实施,完成内设机构组建运行和人员调整工作,确保职责、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

(五)工作总结

3月底前,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乡镇(街道)党组(党委)名义向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做好专项督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改革组织实施全过程,从加强领导、政治规矩、工作要求、相关纪律、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附件:石室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名单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石室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名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郑  建

主要领导


18957007127

程义月

分管领导


13705706262

赵  蔚

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


139670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