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051/2019-792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30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051/2019-79291
综合政务
区民政局
2019-01-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3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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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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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民政局
柯城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公开透明、阳光高效”为目标,现公布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配套制度,健全组织机构。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委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廉洁机关、法治机关、阳光机关的促进作用。二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舒建明担任组长,党组成员蒋雪渭为副组长,汪湛玮、王刚、吉光辉、万志龙、肖永明、余世明、张青为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落实规章制度,解决信息公开规范化问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规范公开制度体系,编制了柯城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把握制度要点,不断完善和细化,使之更符合我局信息公开的需要,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三)落实配套措施,实现多元化发展。一是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我局在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目录要求,认真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1、发展媒体多元化,解决信息公开单一化问题。三是在公开的载体上,多元化发展,不仅仅以来政府门户网站,要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手段,包括微信、报纸、电视、电话等一切可以利用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
(四)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转变思想观念。一是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把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使大家认识到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积极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开展“阳光政务”,树立“阳光意识”,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到位形式化等各种行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柯城区民政局主要通过柯城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发布信息159条,加强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使得民政工作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并且展示了民政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公开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19年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于广开言路。切实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着力于信息化培训。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学习,努力提升信息化整体水平。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柯城区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区民政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当季数量 | 年度 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1 | 1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 | 1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0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0 | 0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0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0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0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0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0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0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0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0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0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0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0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0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0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0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0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0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0 |
18.其它 | 件 | 0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2 |